返回第14章 排他协议(1 / 2)我本香江音乐人首页

孟丽筠芳龄十七,不能自作主张。

她想要签这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必须是由她的监护人来做,不然就是无效合约。

孟爸爸先是一番客套:“左先生,我们感谢您对阿筠的看重,诚意邀请她来驻唱唱歌。”

接着他把疑惑直接问出来:“但恕我直言,您是出于什么考虑,想要邀请阿筠她唱歌的。”

孟妈妈补充说:“我家阿筠在很多地方都登台唱歌,但是你们这种高档西餐厅没有试过。”

孟父觉得说这话有些不妥,于是伸手扯了扯老婆的衣角,暗示她先不要乱说话。

孟丽筠被父母这么一提醒,抬起那大眼睛看左向东,想要知道答案,但内心有一点忐忑。

她以往去驻场唱歌的地方,像是歌厅、饭店、广场、礼堂等,都是比较公众的普通秀场。

但这种高级西餐厅,从来没有。

人家需要的安静环境,一般是不会让歌星来登台唱歌的,以免破坏了那种优美的气氛。

孟爸爸呵呵笑着说:“左先生,我这个人是比较直白的,有什么说什么的,你不要见怪。”

他也直言不讳说:“不过在关于彼此的利益的问题,还是要摊开来说清楚好一点。”

左向东表示理解,“这是应该的,涉及到林小姐的切身利益,谨慎再谨慎,也不为过。”

他只是简单的解释说:“我们米芝莲现在做转型做中端市场,打算做台湾第一家民歌西餐厅。”

“民歌西餐厅?”

孟妈妈恍然大悟起来,“那些中国大酒楼也有歌星驻场演唱,这样显得有档次和热闹。”

左向东也不知道怎么反驳,只好笑着点了点头,“当然了,你们也可以这样理解。”

他接着又说:“不过我们米芝莲需要是懂得灵活多变的歌星,而不是需要大牌的红歌星。”

孟家人还是不理解,但不好继续问下去,毕竟这是人家的经营模式,没必要对他们说明这些。

对他们来讲,左向东是财神爷。

他们这次来只是谈孟丽筠的驻唱合约,,哪里去管人家怎么经营。

只要左向东不是做什么非法生意,能够提供地方和舞台,让孟丽筠可以登台献唱就行。

一杯热茶时间,双方熟络下来。

左向东从抽屉里掏出一份文件递过去,“这是孟小姐的合约草稿,孟先生你先过目一下。”

孟父脸上微微一怔,没想到对方的动作这么快,连合约都草拟好了,可见人家是有准备的人。

他不客气接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副老花镜带上,然后把合约内容都认真地看了一遍。

他看得快,很多地方一眼带过。

毕竟他亲自给孟丽筠当经理人,对这种合约驾轻就熟,知道什么条款有利,什么条款不利。

这种歌星驻场的合约内容都大致都差不多,但也有一些比较强势的雇主,在合约中规定,签约的歌星只能在自家驻场,而不能去对家。

但孟丽筠现在身份还不够大牌,还没有这个限制,她一天可以赶几个场子,兜兜转转的。

孟爸爸忽然指出了其中的合约的其中条款,“由甲方提供演唱的歌曲,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在的其他场地演唱,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