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五章杀人偿命(2 / 2)大明:我父皇是朱元璋首页

随后在火坑中闷烤,足足烤了三个时辰,外皮金黄酥脆,肉质鲜嫩可口。

朱元璋抱着猪肘子就直接吞下,这烤的骨头都可以嚼碎,但是肉质还不老。

可见烘烤师傅的功底子。

实际上朱元璋从来没有规定民间不允许吃猪。

唐朝李家不让吃鲤鱼,导致鲤鱼泛滥成灾,到最后唐朝灭亡时。

老百姓还不是照样吃鲤鱼。

他朱元璋出生不太好,深刻了解这一点,你越是不让百姓干嘛,百姓偏偏就干嘛。

与其管,不如不管。

“标儿,来尝尝这个猪头肉,香着呢。”

朱标连忙摇摇头:“太腻了。要少吃。”

相反对桌子上这道茼蒿炒腊肉情有独钟。

新鲜的茼蒿去掉根部,只留下鲜美的叶子,洗干净。

腊肉则是最上等的五花三层,这在黑猪肉上面非常难得。

黑猪肉天生带一种香气,让人欲罢不能。

而后世卖的白猪肉,在超市里看色泽红亮,拿回家煮吃了。

却发现超市里的猪肉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总之就是难吃的不行。

远远比不过这种土生土养的猪肉,它们的油闻着都是甜的,拿着猪板油熬猪油非常好吃。

朱标轻轻夹起来一块腊肉,发现肉被煎的微微金黄,色泽发亮,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竟然毫无腥臊之味,也没有肥肉的那种油腻感。

吃起来甜中带咸,又越嚼越香,配上软塌塌的茼蒿,清爽解腻。

还带有一点点鸡汤和蒜香的味道,这是拿高汤煮的茼蒿,味道绝对比鸡精吃的香。

果然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

朱元璋此时指着盘子中的狗肉:“奴儿干都司抓来的,香着呢。”

“咱们已经派遣大量的军队和住民前往奴儿干移民,争取在有生之年把原住民全部铲除干净。”

“一个也不留。”

“不是赶跑,是一个也不留,这狗肉好着呢,香的很。”

“这时他们本地的神,他们不吃狗肉,我偏偏让他们杀掉最爱的狗送过来。”

这时一个先煮后煎的狗肉。

首先用大料,葱姜蒜,黄酒烹煮两个时辰。

再将狗肉捞出来,因为这种雪地里抓兔子的老狗,它的肉非常紧实,不小火慢炖根本就嚼不烂。

煮烂后,将狗肉取出来。

放在冰窖中冷藏,这一步很有讲究。

就像蛋炒饭要吃隔夜饭。

面条和吃大席的剩菜也是,中午煮出来不觉得香。

可等到晚上放在锅中一热。

那香味蹭蹭的上来了。

这狗肉用的也是同样的道理,等到肉冰凉后。

此时锅中烧热,加凉油,必须是菜籽油,不能是猪油。

因为会污染狗肉的香味。

随后加入大料猛炒,炒出香味后,把大料捞出来。

这时候把切好的狗肉往锅里那么一放。

“刺啦”一声…

肉质被热油煎的微微金黄,这时候考验厨师的本事到了。

因为这个狗肉已经被煮了两个时辰,然后冰冻了一晚上。

这时候如果功夫不到家,肉肯定是碎的,或者烂成渣渣。

这样对外观和口感非常不利。

但是这难不住大厨们,他们在火旺的一瞬间,快速将火压了下去。

改成中小火,紧接着不能用铲子

而是用长筷子。

只见切的薄厚均匀的狗肉在筷子的翻挑下变得金黄诱人。

然后撒下大蒜,葱末,香菜。

盐,高汤调味,这个汤不能放多,要不就变成煮的了。

必须保证外表看起来是干干的,而肉里面却是鲜嫩多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