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他的预感很快应验了。
这颗陨石开始剧烈震动,并迅速崩裂。十几道裂缝,同时出现在陨石表面,而那些裂缝中,竟有十几条胳膊粗细的肉色触角,正在扭动而出……
巨大的恐惧撅住了他的每寸神经,他的面目逐渐扭曲,甚至不由自主地伸手撕扯起头发。
他已经无法思考,眼前之物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残存的理智告诉他:跑!快跑!
快离开这里!
他后退几步,挣脱恐惧的束缚,转身夺命逃走。可刚逃出几米,那些触角便蜿蜒而至,将他死死缠住。
他被勒得痛苦倒地,却见那些触角正在自己身上蠕动、叮刺,似是在寻找合适部位,企图一刺而入……
渐渐地,他被勒到无法呼吸。就在意识模糊前的一刻,他终于看到了触角主人的真面目。
那是一坨,不停颤动的巨大肉团。
它从陨石中钻出,漂浮在半空,操纵着十几条长长触角。它的通身布满眼珠与肉瘤,而那些眼珠与肉瘤,还在不停分泌透明粘液。
随着怪物发出沉闷低吼,十几条触角齐齐刺入青年的身体。阵阵剧痛中,青年感到那些触角,正将某种滚烫液体注入自己血管。
终于,他难忍疼痛,昏了过去……
待他醒来,已是第二天正午。
那怪物早没了踪影,只留下满地的陨石碎块、粘稠液体,和弥漫四周的腐臭。
站在暖风习习的野地,他渐渐感到了身体的奇异变化。
他竟能看清五百米高空,一只重明鸟的爪子颜色。还能听到地下三尺,一群蚂蚁爬过的声音。
在溪边喝水时,他又被自己的倒影吓了一跳。他的容貌竟变得俊美无比,美得就像,壁画中走出的仙人。
于是,他暂时放下自杀的念头,打算好好观察,身上还会有哪些变化。
半个月后,与猛兽搏斗时,他发现自己的伤口能自动愈合。流出的血液,也是时而正常,时而无色无味。
最惊奇的发现来自四十年后。当部落里的人死去殆尽,他的面容与身体,却依旧和十九岁时一样。他变成了一个,长生不老的“怪物”。
从那天起,他彻底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因为,他找到了穿越后的人生意义。
那便是,带着怪物赐予的异能,来一场华丽又刺激的长生冒险。
之后的几千年,他确实活得华丽又刺激。
他骑乘过,山海经里描述的各种灵兽。也帮助大禹,治理过滔天洪水。
商汤灭夏、武王伐纣、春秋争霸、百家齐鸣、战国风云……那些波澜壮阔的大事件里,他都是当仁不让的主角。
部落主、君王、将领、谋士、哲学家……他易容更名,化身成不同时代的伟人,搅动着历史风云。
岁月悠悠,沧海桑田。
行行走走间,他来到公元前二百多年,也就是如今的战国末年。
也许是厌倦了争名逐利的生活,他决定远离名利场,做一只闲云野鹤。
于是,遁入云梦山,拜鬼谷派掌门申屠雨为师,学了十年的玄门奇术。
学成后,下山谋了个从未染指过的隐秘行当。那便是,用人头换取赏金的,赏金猎人……
“我的故事讲完了。”
“怎么样?我够资格,做姐姐的男宠吗?”
胡不归微笑着看向玉蝎子。
“妙!太妙了!”
“这是我听过的,最奇妙的故事!”
玉蝎子拍掌赞叹,似乎对这个故事非常满意。
她趴到胡不归身上,轻揉着胡不归的脸颊说道:
“你真是个,做男宠的好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