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歌手已死,只剩偶像!(2 / 2)洗脑神曲,你管这叫音乐毒瘤?首页

“兄弟啊,其实今天过来找你,还有个正事。”

聊正嗨皮的时候,总算是扯到正题上。

陈羽点头:“嗯,你说。”

“你这首歌,版权还在你手里吧?”小付老师问。

“在啊,才新鲜出炉呢,还没有签合同,你们有什么想法么?”陈羽笑呵呵的问。

“哎哟,那就太好了。”

小付老师赶紧说:“这首歌,给那个歌手太可惜了,简直暴殄天物,他们那公司也抠门得要死,多半给不了你什么好的价钱,节目上让他唱唱就可以了,下来就别拿给他了,要不卖给我怎么样?”

陈羽微微点头,其实早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

搞乐队的,而且他们红过,什么音乐风格没接触过?

他们,才是真正有眼光的人。

能想到截胡这一点,不足为奇。

至于争版权这一块儿,在娱乐圈也就太正常不过了。

价高者得,天经地义嘛。

而这档节目,由于牵扯到原创歌曲,所以在版权上也有着相应的考虑。

词曲版权,肯定是在制作人的手里。

至于怎么授权,由双方协商。

这一点,就是个很麻烦的事情。

有些歌,一文不值。

有些歌,一字千金!

一首原创歌曲,甚至两三千就可以买断版权。

可出名的词曲创作人,歌曲过硬,一首歌就能卖出几百万,几千万的买断版权,还有收益分成之类,都看怎么协商。

作曲人,肯定是希望卖得越贵越好。

因为谁都不知道,会不会火。

万一卖便宜了,爆火怎么办?

岂不亏死!

而价格谈不拢怎么办呢?

电视台仅有一点强制要求。

不管谈不谈得拢,都必须交给歌手演唱一次。

产生的所有收益,归栏目组所有。

所以,在歌曲的价格上,陈羽拥有充分的自主权。

有人竞争,当然是好事了。

他也没签唱片公司,卖出多少都是他自己的。

陈羽明明很开心,却装出一副迟疑的样子:“卖给你啊,不太好吧,我跟他们公司毕竟有合作关系,出于道义上,肯定要优先考虑他们的。”

“有什么不好的呢?”

小付老师赶紧说道:“他们这公司垃圾得很,你多接触一下就知道了,明明什么都不懂,一天到晚狂得不行,天天摆着张臭脸,经纪人比明星还狂,不信我把话说在这儿,你这首歌,他们欣赏不来你你信么?”

“我信,可是……”

陈羽欲言又止,小付老师赶紧劝说道:“这样吧,你也别可是了,我先给出我的价格,我出200万,买断你的20年词曲版权。”

“网络下载这一块儿,我们税后55开。”

“我还可以向你承诺,每超过1000万的税后收益,我再给你20个点的分红。”

“怎么样,我这个方案已经很够诚意了吧?”

小付老师很迫切的说道:“不管是唱片公司,还是台里跟你单独接洽,肯定都是一口买断,给不了这么多的价格不说,后续的收益你是肯定拿不到的。”

陈羽听了,只是微微点头。

一首新歌,仅仅彩排了几遍,对方就能给出200万的价格,的确很有诚意了。

目前的自己,也不是什么普通作曲人。

他几首歌都在网络上蹿红,随便写首歌也能卖出几十万的版权。

可是……

还不够!

陈羽可是清楚的知道,这首歌到底有多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