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4章 自己抄自己写的书,算犯法吗?(上)(2 / 2)柯南之胜者即是正义首页

“其实抛开那些大道理,以我个人的情感,我真不希望虎仓能在这场官司里翻案。”毛利兰摇头叹息。

听到这话,小哀扭头看了她一眼。

“小兰姐姐,你有点变了哦。”

“是吗?我怎么了?”

“你没发现吗?”小哀微微笑道,“以前遇到这样的事,你可能会说‘如果是新一,他会如何如何’,而现在你说的却是‘以我个人的情感’。”

“呃……”

毛利兰眨了眨眼。

片刻后,这才反应过来,脸色一下子红了。

“胡说,我哪有说什么新一如何如何!他又不关我什么事!”

毛利兰嗔了小哀一句。

说起来,这个事情古美门以前也吐槽过她。

这俩兄妹,还真是如出一辙。

法庭之上。

只见,古美门在听完那段录音之后,嘴角微微一勾。

“田所先生,请问您所说的证据,就是这个吗?”

“没错,我想这应该很充分了,虽然是我在为虎仓代写,但所有的抄袭行为,全都是他在指使我去做的!”

田所俊哉高昂起头,看着被告席上,此时脸色已经完全变了的虎仓大介。

古美门继续问道:“田所先生,我再三向您确认,录音是否真实可靠?”

“当然,我们已经检查过录音的声纹,录音绝对真实,系为本人亲自说话。”

一旁的检察官九条玲正接过了话茬。

随后,九条玲正又将这件案子的民诉一审,毛利兰曾经拿出的调色盘证据拿了出来,将其中的抄袭段落一一对比,证明俩本书有诸多情节存在相似之处。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被告抄袭事实成立,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九条玲正话语有力地说着,显得非常自信。

庭上。

审判员们确认了证据合理性,又互相探讨了一番。

随后,法官敲了敲锤子:“对于原告的诉讼事实,被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存在意见?”

法官还好,其他的陪审员,在看着被告的眼神中,早就带上了一些隐隐的愤怒之色。

陪审员都是一些普通市民,在此之前,他们早就在网上听说过虎仓这个人的斑斑劣迹。

坦白说,虎仓这个写的作家,只能用“业界败类”四个字来形容。

只不过,因为这个案子目前的知名度非常高,所以在开庭之后,审判官们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也不能偏袒向任何一方。

而现在,如果被告还拿不出证据来反驳,他们可就要宣判检察院胜诉了。

“啪啪啪!”

这时,台下突然传来一阵响亮的声音。

是古美门发出的。

只见,古美门一脸微笑,竟在此时此刻,开始鼓起了掌来。

望着古美门脸上的表情,九条玲正微微皱眉,心中突然有种不妙的感觉。

即使证据如此确凿,他发现,他的对手依然没有任何慌乱之色。

难道说,对方还有什么后手?

还是说,这个家伙,是在挖什么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