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这不是清若吗?你咋在这里呀!”
一个长相爽朗自信的女子阔气的说道。
林清若转身看着来人,长相是健康的小麦肤色,五官端正,虽不是传统的小家碧玉那一挂的长相,但是也是十分耐看的,加说话的语气,看的出来为人是一个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人。
看清对方的话语中的语气,不是个来找茬的人,言语之间全是一副久别重逢的惊喜口气,莫非自己认识她?
林清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是自己完全没有一点印象啊!谁啊,这是?
好在那人看见林清若皱着眉头,一脸疑惑不解的模样,忍不住无奈的作扶额状,站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后,才边走边碎碎念叨着:
“哎呦,大妹子,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我马招娣你认识了?当初小时候我俩可是玩的最好的朋友了,只不过在十岁那年我们家举家搬迁到了建湖镇,没想到在这还可以遇见你,缘分啊,哈哈哈哈哈!”
爽朗的笑声太魔性了,一路好多行人都在一脸狐疑的看着林清若二人,实在太羞人了,这么多人的目光都看着自己这边,感觉自己像是做错事了的人一样,无处遁形。
“实在不好意思,我前一阵子摔到了脑袋,很多些事情不记得,你是谁啊?我们认识吗?”
林清若疑惑不解的向对方解释道,只是这名叫“马招娣”的女子却眉毛一竖,口中念念有词道:
“什么,你摔到了脑袋?怎么回事,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跟小时候一样莽莽撞撞的,好在你没事,一般人可就没有你这么好的运气了!
我还纳闷你怎么看见我像不认识一样,前天在路看见你的身影,刚想去找你,结果穿过人群,却发现你已经走了,找不到了,我还以为自己是看花眼了,好在现在遇见你了!
对了,忘记了,你刚刚说你失忆了,那我跟你简单介绍一下吧!我叫马招娣,幼年住在京城,只不过十岁那年我们家举家搬到了建湖镇,我家是做生意的,远离京城那个繁华的地方,在这个小镇,倒也自在。我记得当初我要走的时候,去跟你告别,你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哈哈哈,那样子别提有多么滑稽搞笑了。”
听着旁人这样说着自己小时候的糗事,更何况自己现在还不记得了,林清若脸红成一个猴屁股似的,脸红发烫,说不出话来,久久才说出一句话,便没有后续了。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