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个时间点的霍伊斯出版社,同样有不少投稿的作者,他们放弃了等待时间颇长的邮箱投稿,选择了亲自上门来递交写好小说的开头部分,这也是编辑部的日常工作之一。
“坐吧!爱华德是个幽默的编辑,到时候你们一定很聊得来。”
里奇·霍伊斯领着洛夏来到了一处角落靠墙的桌椅,随手将半高丝绸礼帽挂在衣架上,笑着说道。
“嗯”
洛夏和里奇·霍伊斯并没有在桌椅上等候太久,很快,一个身穿考究格子衬衫,略显富态的圆脸带着金边眼镜,头发肉眼可见的稀疏,这是一个有着典型地中海发型的中年微胖男子,他从北面的格子间出来,然后对身边实习助手吩咐了两句,便快步朝着洛夏,里奇坐的这个方向走来。
“晚上好,霍伊斯少爷。”
他一来自然朝着出版社的小东家打了一个招呼,面容带笑,对于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的洛夏,却是安静地等待里奇·霍伊斯的介绍。
“嗯,晚上好,爱德华,这位是洛夏·崔斯特,《血字的研究》的作者,他这次来的目的是为了找我们出版,你来负责接待他。”
里奇·霍伊斯并没有过多寒暄,直截了当的介绍道,说完便对一旁的洛夏道。
“这位是爱德华·米尔斯,我们霍伊斯出版社的高级编辑,专门负责签约书籍,你还有什么方面的疑虑可以尽管去问他,接下来我就不参与了。”
作为霍伊斯家族的继承人,里奇在父辈的耳濡目染下,早就明白帮助必定不是无底线的,就算想要真心交好一个人,那也得有远有近,张弛有度。
他可以给洛夏一个便捷的渠道,合适的议价机会,但绝对不会全盘替他掌控,处理。
“可以,我自己和米尔斯先生谈就行。”
洛夏微笑点头应是,觉得并无不可,里奇帮他引荐,走到这一步已经让他很满意了,毕竟没有里奇·霍伊斯的帮助,他现在可能也会像那些攥着稿纸,满怀忐忑与期待在长椅上等候的新人作者一样,等待一个可能只有梦中存在的,那个花上一笔钱给他书出版的好心商人。
“那我先去办公室等你的好消息了,就在出来左转的第三个房间。”
里奇·霍伊斯非常绅士从座位上起身,拿下了挂在衣架上的半高丝绸礼帽,戴上而又脱下,半摘弯腰,示意告辞。
洛夏和爱德华·米尔斯同样还以礼节,目送着里奇·霍伊斯的远去,等到背影在转角消失不见后,才互相对视了一眼。
“崔斯特先生,如果不是霍伊斯少爷亲口告诉我,你是《血字的研究》的作者,就算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您是撰稿人。”
爱德华·米尔斯用略微夸张的口吻称赞道。
“我也一样,米尔斯先生,如果不是里奇的介绍,我甚至以为你会是红蔷薇大学的教授。”
洛夏还以相同程度的恭维。
语罢,两人这才彼此都露出了这个社交场所必然具备的笑容,接着互相握手道。
“洛夏·崔斯特。”
“爱德华·米尔斯。”
两人正式介绍后,率先开口的自然是爱德华,他作为被委任过来负责洛夏的编辑,自然有许多话要说。
而且无论是出版社方的需求,还是对出版合同上有什么要求,这些都是需要花时间说明白的。
洛夏对于很多方面都无所谓,或者说该争取的东西他看的很明白,其他也放弃的很果断,这个世界对于新人作者而言,并不存在分成,只有那些畅销的老牌作家才有资格这么做,而他所能争取的,便只有一笔足够丰厚的买断稿酬。
倒不是说分成不行,他固然可以找里奇,让他用关系帮自己签订分成合同,但同样的,自己就会欠下一个不必要的人情,这对于洛夏而言,显然是个糟糕的选择。
“30金镑,大多数出版社对于新人作者,一般只愿意开25镑甚至更低。”
爱德华的嘴里吐出了一个足以让达拉斯市大多数工薪阶层工人眼红的一笔买断稿酬,要知道在大多数周薪只有1金镑的家庭中,30金镑已经是一笔足够大的数字,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按照先前原主的周薪来看,这30金镑需要他不吃不喝工作一年,甚至更久。
但事实上对于作者而言,这个价格也并不高,一本可以出版的书籍大多数是需要两到三个月的创作周期,再加上投稿以及编辑审核,再修改,可能一本书从灵感萌发到发行上市,也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
而这半年里,作者一直都需要和出版社进行沟通,甚至有些时候还需要将一些不如人意的章节重新修改,这又要花费不短的时间。
可以说,新人作者在某种程度上赚到的钱和工厂的熟练工人并没有多少差距,唯一有所差别的,大抵可能是天花板和上限的不同,毕竟再熟练的工人也无法成为工厂主,而作者却可以成为大文豪。
当然,以上这些也只是对于普通人的桎梏,对于脑袋里装满“财富”穿越而来的洛夏,并没有多高的难度,他只需要按部就班的每天输出一定的文字,没有卡文的焦虑,也没有灵感的枯竭。
可以说其他作者可能需要数个月甚至半年来构思小说,而他只需要一个月,甚至更快一点。
毕竟上一世除了推理小说以外,其他同样出彩的也有不少,爽文鼻祖的《基督山伯爵》,在这个世界想必也能引起不小的共鸣。
“的确是很丰厚的稿酬,对于一个新人而言。”
洛夏点了点头,对于爱德华·米尔斯的言论不置可否,但对于价格,他还想尝试一下,比如更快的积累名气,在知道霍伊斯出版社除了出版以外,还有一个飞鸽报后,有一个想法便一直徘徊在洛夏的脑中,而如今见到霍伊斯出版社的编辑,他也可以询问下可能性。
“可如果我并不是新人呢?”
“什么!崔斯特先生,您还有其他的作品已经发行?请问,书名是什么?”
爱德华·米尔斯有些吃惊的问道,他对洛夏的这番言语有些始料未及,差点都站了起来,看到他端正安坐的模样才按捺住了起伏的心绪。
洛夏微微一笑,摇了摇头,否定道。
“没有,米尔斯先生,我并没有发行其他书籍,不过我想做一个尝试。”
“什么尝试?崔斯特先生,您尽管说,霍伊斯少爷让我尽量满足你的所有要求,在我的权限范围中。”
洛夏的话让爱德华·米尔斯更疑惑了,如果不是里奇·霍伊斯带来的,并且亲口告诉他他是血字研究的作者,他甚至会感觉眼前这个年轻人是在故弄玄虚。
洛夏此时依旧没有正面回答爱德华的问题,反而是抛出了一个问题。
“米尔斯先生,您有没有听说过报刊小说?”
“在报纸上刊登的小说,我当然知道!赫尔兰特的新世纪报,还有达拉斯市的时报上就有一个专门用来刊登小说的版面,不过效果并不好,报纸版面所承载的文字数量有限,有些甚至都不能写完一个故事的开头。”
爱德华·米尔斯皱了皱眉,显然作为一个编辑,他对报刊上的小说刊登并不感冒,在他看来,那些甚至不能称为真正的小说。
洛夏点点头,这些知识他也从原主的记忆中知道,可这并不能代表小说刊登在报纸上是毫无作用的,根据他所知,报纸上小说究其问题是版面太少,文字量有限,而这便需要用极为短的篇幅讲一个有趣的故事,这对于大多数写惯几万甚至十万以上的长篇小说作者而言,无疑很是痛苦折磨的一件事。
但他并不一样,他脑海中还有无数的推理短篇小说,可以放在报纸上刊登连载,上一世柯南·道尔便也正是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
所以,洛夏很是直截了当的告诉了爱德华·米尔斯,自己的想法或者念头。
“所以,米尔斯先生,我想先把福尔摩斯的故事刊登在报纸上,然后再将《血字的研究》进行出版,到时候市场的反应说不定会更好。”
“可是一个案子最起码需要几万字的铺垫和转折,飞鸽报上没有那么多版面给你填充,他最多容纳两万字,而且报刊投稿的价格会比同等字数出版的价格要低上许多。”
爱德华·米尔斯误以为洛夏是想要让《血字的研究》在报纸上打出名气,然后再来议价,但没想到洛夏这时却是果断的摇头失笑道。
“米尔斯先生,我想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是打算将福尔摩斯的其他推理故事放到飞鸽报上刊登连载,而《血字的研究》不变,它现在就可以准备出版,只是我希望等到真正发行的那天前,有一个增添条款的机会。”
相对于用人情来强行分成,洛夏还是希望以自己的实力来拿到他所应该拿到的报酬,所以为了让这件事情更顺畅的推进,尽快打响福尔摩斯的名号,洛夏笑着对眼前的爱德华·米尔斯说道。
“这是我与贵社的第一次合作,我可以不要稿费,免费赠送贵社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的刊登权。”
说着,洛夏从牛皮纸袋里抽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福尔摩斯短篇集里他最喜欢的一个短篇小说。
——《蓝宝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