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时候已是中午。
却见门口站着一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
对方一身西服,气质非凡。
旁边停着一辆车,一辆黑色豪车。
想必是哪家公司的有钱老板。
“你好。”
火起打了个招呼,走过去:
“买东西吗?”
对方回头,顿时笑了:
“刚回来啊火老板。”
“我们见过吗?”
“见过见过,上个月我就来过,那天还下了雨。”
上个月的雨天并不多,经男人这般提醒,火起渐渐有了印象。
“你那天是不是穿了一件格子衫?”
“对对对,就是我,那时我买了几张冥币,还跟你讲价抹零来着。”
“可以啊,这才多久不见,咋就换了身行动?发财了这是?”
在火起的记忆里,当时的对方衣着可没这般华丽,那时明显就是个不修边幅的上班狗,形象颇为狼狈。
“嘿嘿,是,也不是。”
他呵呵笑着,说着递了张名片过来。
火起接过,便见上面写到:
千金娱乐公司董事长:杰森】
“千金娱乐?千金卫视那个?”
“是的,就是那个。”
千金卫视,a国的电视台之一,一个主要经营娱乐节目的电视台。
而千金娱乐】则是千金卫视的后台公司。
算是本地一家很火的明星公司。
——
“这可真是离谱,你这样一个大人物当时怎么混成那样?”
火起打开院门,带杰森进去。
杰森叹气,道:
“哎,别提了,当时被我老婆联合几个股东设局害了,差点进监狱破产。
不过还好,还好火老板帮了我?”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可别这么说,要不是火老板的那些冥币,我怕是现在还在坐牢。”
他说着,开始讲了个大概。
简单来说,就是杰森的老婆联合公司的一些股东给杰森挖了个坑。
将一桩命案栽赃到杰森手中。
又趁着杰森被警局带去调查抽不开身的时候。
妻子和那些股东里应外合,转移公司财产,故意搞事。
而最后的结果便是,杰森被踢出了公司,老婆也在这时候与她离婚,妻离子散。
离婚的时候,妻子已提前将所有财产转移,因此杰森毛都没分到,一贫如洗。
这时的杰森位于人生最低谷。
可坏事却不单单如此。
尽管警方那边关于命案一事扔证据不足。
但还是要求杰森每隔一段时间就得去局里做笔录。
而不想去也很简单。
交钱,只要交了钱,那么便可网开一面。
相反,若是交不起钱,就很有可能被关进来,抓进牢里劳作。
——
a国的社会风气并不好。
即便是维持治安的警方势力也是如此。
就连监狱,都是私人的。
属于资本家的产业,甚至可以上市。
因此,像这种表面法律实则生意的产物。
好人含冤入狱的事每年发生的不要太多。
说白了,金钱才是核心。
只要有钱,很多事都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