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04章 野心挺大(1 / 2)重启一九八七首页

“老师,我不喝。”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丁志远对陶世群的热情敬谢不敏。

“马上要上大学了,是大人了,可以喝点。”陶世群却不由分说给他满上,“今天先喝五粮液,等你通知书下来了,咱再喝茅台!”

空气中顿时弥漫着一股醇厚的酒香,丁志远一下子就确认了这是真正的五粮液,不自觉地咽了咽唾沫道:“不喝了吧……。”

“喝点吧,喝点吧。”陶桃妈赵兰芝笑眯眯道,“你老师今天高兴,给他破个例。”

陶世群嗜酒如命,年轻地时候顿顿喝,有时候上课的时候都能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不过毕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心脏不太好,这两年喝的少了。

“那就喝点?”丁志远看在两口子如此热情的份上,勉为其难地从了。

陶桃突然扑哧一笑,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瞥了瞥丁志远。

丁志远装作没看见,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没办法,他这人没多少爱好,喝小酒就是其中之一。

若是陶世群拿出来的是小作坊酿的酒,他说什么都不会喝,但正经的五粮液还是可以喝点的。

只是,他却忘了,这具年轻的身体在今天之前从来没接触过酒精,于是一不小心就喝成了猴屁股。

天已经黑透了。

带着一丝微醺的快感,丁志远跨上自行车,这时陶桃小跑着追出来。

“给你!”陶桃微喘道,“这个解酒。”

丁志远低头一看,居然是一把干瘪的酸枣,似乎是精挑细选过的,个头都很大,也没有虫眼。

丁志远笑了,难怪刚才告辞时没看到她,原来去给自己拿酸枣了,真是个心细如发的小丫头!

陶桃也笑了,揶揄道:“知道你爱干净,我爸泡酒用的,都洗过了。”

丁志远:“……。”

他承认自己从小有点小洁癖,但爱干净难道还有错了?

“走了。”丁志远往嘴里扔了几颗酸枣,摆摆手骑上车走了。

“志远哥,路上慢点。”

“知道了,回吧。”

这枣真酸,可丁志远却连枣核都舍不得吐掉。

来的时候走的是县城方向的路,离开的时候走的是反方向的路。

刚出镇子,丁志远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香,其间又混杂着烂地瓜的臭味。

很快他就找到了味道的源头,一座位于路边的酿酒作坊。

仙化镇虽然酿酒历史久远,但从来没出过名酒。

无他,穷罢了。

一斤白酒差不多需要消耗三斤粮食,在粮食不丰富的年代,老百姓肚子都吃不饱,哪还有富余的粮食用来酿酒?

所以,仙化镇酿酒的原材料是地瓜,酿的酒俗称“地瓜烧”。

在缺粮的年代,地瓜干子是穷人日常吃的主粮,加上地瓜亩产高,随随便便就能到两三千斤,用来酿酒最合适不过了。

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在送酒厂之前一般要对地瓜进行预处理。

大块红薯,切成薄薄的一层,随手撒到地上晒干。

把一块块晒得白白脆脆,卷翘起来的地瓜干捡起来装袋。

一斤鲜地瓜能晒出二三两的地瓜干,能减去了七八成的重量,自行车就能轻松驼起一两百斤重的地瓜干,相当于半吨到一吨的鲜地瓜。

地瓜干送到酒厂后清洗干净,入大锅中煮烂,出锅后捣烂摊凉,加入酒曲搅拌均匀,倒进发酵池里发酵。

发酵好的地瓜放入设备中蒸馏,蒸馏出来的酒精,勾兑到40度左右就可以出厂了。

从口感上讲,“地瓜烧”爽利,够辣够劲够透彻,入口后马上爆开发散,余味很干净,喝多少也不会上头。

但绝没有什么绵甜净爽,馥郁醇厚,酱香幽雅尾韵悠长。

那是真正的粮食酒的专利,而以穷人为主要客户的“地瓜烧”,只要够辣够劲就行。

从风格上看,或许只有老毛子的伏特加和“地瓜烧”有那么点近似。

不过老毛子的伏特加又太烈了,过滤得太干净,喝起来就只剩下酒精味了,少了地瓜的烟火气。

离得越近,臭味越重,丁志远只好腾出一只手捂住鼻子。

这年代根本没有环保的概念,酿酒过程中的废水不加处理直接排放在河里,地瓜残留物随便露天堆放,大夏天里味道好闻才怪呢。

经过酿酒作坊时,丁志远注意到有个人正蹲在作坊门口抽烟。

作坊大门敞开着,借着里面的灯光,丁志远认出了那人正是傍晚在陶桃家有过一面之缘的廖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