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你到江大了吗?我刚刚去咱们经贸学院报道了,那妹子可真多,得亏我带着眼镜,要不然看不清尺寸可他妈血亏。”
“……”
“你哪位?”
“狗日的,你没存我号码啊,我老高。”
陆秋冬想起来了,高志良,从小一起在机关大院长大的发小。
高志良的爸妈抓住了时代的浪潮,成为那个江北县城的首富,随着财富的增加,高志良也成正比的营养过剩,高中的时候就已经两百多斤了。
不过高志良家一直没有搬出那个机关大院。
在那个时候,这个大院代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维系着小县城的政商两界。
而陆秋冬和高志良就是在大院里一起长大的,高志良也是陆秋冬为数不多的朋友,就连高考报的都是同一所大学。
“我还没到学校呢。”
陆秋冬懒得解释被提错行李箱的事,随口敷衍道。
“那你可亏了,我刚刚报道的时候,看见我们学院有个女孩,背着白色双肩包,贼他妈好看,我趁她没注意拍了两张,发你看看。”
然后陆秋冬彩信就收到了照片。
嗯,双肩包很白,也很大。
高志良一直都好一款。
“我可约了人姑娘晚上一起吃饭,到时候你一起来,帮哥们壮壮胆。”
“行,到时候给我电话。”
别看高志良现在说的牛逼轰轰的,一到姑娘跟前他就委了,所以前世的他直到躺进棺材里都没找到一个媳妇。
要不说俩人能做兄弟呢。
人生有的时候就像是开玩笑一样,学生时期的高志良有钱但是不会泡妞,陆秋冬空有一身泡妞的本领却没钱。
到了社会上,高志良学会了泡妞,却被妞骗的倾家荡产。
而陆秋冬随着资产的增值与地位的提升,身边来来往往的莺莺燕燕数不胜数,小家碧玉的,热情似火的,路子野的,玩的花的……陆秋冬见过太多太多。
反而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感情。
在别人眼里,高志良是舔狗不得好死。
陆秋冬倒成了祖师爷。
只能说这个世界真他娘的操蛋。
高志良出事之后一声不吭的从县城最高的大楼顶跳了,他家高老头悲恸之下愣是没顶住,脑梗发作成了半瘫。
当陆秋冬得知这一切,再见高志良的时候已经是在县北的墓地了。
高志良走后,留下的债务都是陆秋冬揽了下来,高老头也被他接到身边和老陆老李一起照顾,每年清明中元,还会推着轮椅上的高老头去墓地,高老头总会红着眼,骂骂咧咧,而陆秋冬则坐在一旁不停的抽着烟,安静的看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
车窗外的夕阳已经沉默。
天空渐渐黯淡。
司机大哥打了个哈欠,从开始的怡然自得,越发有点急躁起来,陆秋冬也很无奈,这都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失主的心也忒大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公交车门处,一个小姑娘惊慌失措的上车,焦急的眼睛看见陆秋冬手里的行李箱才终于露出惊喜的眼神。
陆秋冬抬头,微微诧异。
是她?
姑娘穿着一件白色的雪纺长裙,脚踝处露出的肌肤瓷白嫩滑,接近一米七的身高显得亭亭玉立,因为一路提着行李箱跑来的原因,脸颊荡漾着微微的红晕,挺直的鼻梁,红润的嘴唇,一头乌黑的长发微微卷起。
具体怎么说呢。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反正陆秋冬转手给高志良发了条信息。
“晚上吃饭你自己去吧,老子没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