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ese Empire为ese各民族,各阶层人民共同建立之国家,各民族,各阶层人员通过推举国家统治者,并为其赋予‘a Emperor’之头衔。
第二条,ese Empire各民族,各阶层人员具有对国家实行应有之权利,代为实行权利的机构为Supreme cil of a(简称SCC),SCC会对天朝一切军,政机构,单位,部门具有决策权及知情权,ese Empire皇帝担任SCC议长,对SCC任意决定强制再次投票的权利,第二次投票需超过议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支持票才可通过。
第三条,ese Empire由各民族组成,汉族对其它民族具有指导,教育义务,禁止一切民族迫害及压迫,各民族人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ese Empire公民财产神圣不可侵犯,ese Empire保护公民一切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第五条,ese Empire武装力量由a Emperor指挥,在不触犯宪章的前提下服从SCC的指示。
第六条,ese Empire各行政部门,机构,单位有权利实行对国家的管理,有义务接受公民监督,批评,指责并在SCC的管制下进行纠正,ese Empire公民可通过Locils of a(简称LCC)对地方行政部门,机构,单位进行督促纠正,通过SCC对直隶行政部门,机构,单位进行督促纠正。
第七条,ese Empire保障公民言论,集会,游行,罢工等权利,鼓励公民通过大辩论,公开报等方式鼓动,组织政治活动。
第八条,ese Empire对其朝贡国具有保护义务,并需要逐步引导朝贡国进步,发展,朝贡国及各自治地区为天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ese Empire依照法律镇压一切叛国,反对ese Empire的活动,惩办一切叛国,反华份子。天朝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特殊份子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公民。
第十条,ese Empire即天朝有义务接受任何公民的监督其是否履行法律制度,执行自己的义务,若有违反,任何公民可通过任何手段促使ese Empire即天朝重新履行义务,天朝鼓励任何公民通过一切雅各宾式的普罗塔利亚运动完成无产劳动阶层普罗塔利亚的政治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