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用于民生赈济的支出常常不到皇室支出的1%,单以万两计,也多数是个位数。
想象一下,遇到自然灾害时百姓嗷嗷待哺,赈灾款却仅用几万两,而供养皇室,却动辄几百万两,什么概念呢?
在民生福利方面,大明还不如清朝。
当然,首先,清朝皇帝也并不是什么好货色,强迫剃发,开国屠城,愚化百姓,搞文字狱驯化汉人等等,皆是恶政。
但民生方面,清朝在河工水利这种涉及减灾防灾的工程方面,一年的支出高达380万两银子,占财政支出的9%,而当年皇室支出合计起来只有2%,为91万两白银。
清朝赈灾具体的数据,出现在《清代荒政研究》和《论清代灾后赈济制度及其成效》。
清朝前196年,平均每年的赈济支出大概230万两银子,最高时的赈灾支出约占财政收入的12%。
考证清朝后期的《1840—1849年的清朝财政》中,皇室支出依旧占财政支出的2%,十年支出为1000万两,年均100万两。
而赈灾虽受赔款影响,但仍然占据着5.5%,年均256万两,河塘水利十年支出为7374万两,年均为737万两。
这里面当然有一些白银贬值的因素,但支出比例,却是说明了事实。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陈岭对于明清灾荒食人现象做出的统计,以十年为一个时间段。
十年中有50个县出现人吃人的时间段,明清一共有9个,分别是:
1480年代(明成化,弘治年间)
1520年代(明正德年间)
1550年代(明嘉靖年间)
1580年代,1590年代(明万历年间)
1630年代(明天启,崇祯年间)
1640年代(明崇祯年间)
1870年代(清同治,光绪年间)。
9个年代段,明朝占了八个。
而且明朝处于治世的时间段本来就不多。
洪武之治有三十二年,然后永乐盛世,接着仁宣之治十年,孝宗中兴有十八年,后面万历中兴十年,此外,几乎没了?
明朝百姓的生活,可谓艰难。
当然,考证归考证,也有观点认为明朝百姓并非总是难以生存,毕竟也有一些事实在说明问题。
比如,除了正德朝有刘六刘七起义,万历朝有反矿监税使斗争,天启崇祯朝有巨大规模农民起义之外,其他时期并未发生跨省民众起义这样的重大叛乱之事。
此外,明朝财政收入比清朝少很多,即使抛开人口差距也是这样,这也意味着明朝向民间开征的赋税也要少得多。
想到这些,朱由检对这些山珍海味也顿时没了胃口,顿时将它们弃置一旁。
当年崇祯皇帝头一夜进宫得到膳食时,怀疑里面有毒,并不敢用,但细细想来,魏忠贤绝不可能在已经确定皇帝人选的时候下毒谋害,崇祯之举,未免多虑。
而周王妃也是这样想法,但她对自己一片爱护之心,也是可以理解的,更是让人感激的。
朱由检忍不住拿出那些芝麻饼来,欢喜的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