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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要是能火,我是第一个不信的,算命的和我说过,我这辈子只能水,不能火。
而且,平时只看肉番动漫漫画的身为无救死宅并且不会看书的我肯定是不会写小说,只能凭借自己生活中的事情加以胡编乱造,勉强写下来的。
写书的初衷就是我觉得自己的描写太挫了,写的情书不煽情,骗不到现在小姑娘的眼泪了,卖不着好价钱。
要知道longlongago,我还是个卖男孩的小情书的时候,隔壁班的大混子都让我给他执笔写了一封十分荡气回肠的爱慕信。
据说后来连同一束红玫瑰被那个姑娘撕碎了从五楼洒下,当天晚上我差点以为我会被打。
惊慌的我竭力解释具体原因肯定不是信写得不好,而是大混子实在太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