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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宇,醒醒,我们到地方了。”秦菲烟有些晕乎乎的,莫名其妙的就跟着刚认识了几个小时的学弟来到了二十多公里外的市区。
并且,还是一个自己十分不熟悉的地方。
方宇睡了一觉,疲惫尽散。
外面的春光就是好,方宇神采奕奕,给自己订购了一身高级简洁的衣服,脱去了青涩稚嫩的休闲服。
戴上一只中端的万宝龙手表,头发也好好打理了一下。
整个人看起来更加深邃,气质十足。
从一个青涩少年转变成了优质青年。
秦菲烟在一旁看的一愣一愣的。
一个小时之中,方宇大手一挥,散去了五六万元钱。
秦菲烟看着陌生的方宇,原本清朗的面容上面,一点青涩也看不出来。
这,还是自己认识的学弟么。
虽然,自己对他也不是很熟。
但,转变的也太快了吧,虽然看起来,也有那么一点帅气。
此刻,方宇正提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穿着深色单调衣服,看着秦菲烟发笑。
购物之后的方宇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钱包,还剩下十万四千元。
虽然心疼,但咱也要对自己好不是?
上一世的方宇总觉得男人没必要打理自己,大学几年,整日胡子拉碴的。
现在想来,老脸也是不由得红。
不好好打理自己,还指望女孩子喜欢你呢。
你还真以为每个女孩子都喜欢忧郁类型的。
秦菲烟被看的不好意思,再加上方宇的消费能力打破了她的认知。
秦菲烟一个月的生活费只有一千五百元钱,平时喜欢去做一些兼职,一个月能有个两千元的生活费。
吃饭是绰绰有余,也能买几件小衣服。
但方宇这一个小时就花去了自己将近两年多的生活费,一点点的自卑心在心中扬起。
还学姐呢,在财大气粗面前啥也不是。
“别看我了!学弟,我们该回去了吧。”秦菲烟看着方宇出神的样子,忍不住的挥动小手在方宇的眼睛前面晃悠。
方宇在想些过去的事情,此刻不好意思的摸了一下鼻子。
随后道,“学姐怎么还穿着志愿服呢。”
“虽然我也很喜欢你这个红色的志愿服,很让人有澎湃感。”
“但,要不要脱下呢。”
秦菲烟没想到方宇会这么说,然后仔细想了一下,这才发觉在这个人流汹涌的地方,还穿着红色的志愿服,确实有点格格不入。
于是就脱下了红色的志愿服装。
方宇将衣服放进了刚放置的衣服袋子之中。
一抬头。
发觉,秦菲烟学姐穿的真是清凉。
秦菲烟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夏日的她穿着露出白花花的小肚子紧身上衣。
此刻,脱下厚重的志愿服装,胸前一阵轻松。
明明很热,但有些许凉意在飘动。
秦菲烟也不知怎的,绯红上了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