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终将归于平淡。
“无所不能”的潘宁在聚餐结束后也只是一个有着自己烦恼的普通人。
潘安会提供给他充足的生活费,每个月的零用钱也足够他在学校里的花销,可他骨子里毕竟不是只有十六岁的无知少年,无论在那里自己能养活了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前世,他走遍了全国学习厨艺,囊中羞涩的时候就找餐馆打工,或者干脆摆弄一个小小的食摊。
“金钱”从前没有阻挡过他的前行,如今自然也不会,找一份兼职工作,已经提上了潘宁的行事日程。
找工作这事儿,思来想去,潘宁决定还是找兼职经验比较丰富的姐姐来当参谋。
看了眼时间,马上到饭点了。
如今,已经完全激活吃货属性的潘安,每到饭点必然会准时出现,前脚潘宁把一盆子的酱棒骨搬上桌,后脚潘安拎着条鱼神气活现地进门了。
“油泼鲤鱼炸酱面,肉皮扁豆焖排骨~今天真呀真开心!”哼着自编自演的打油诗,潘安几乎是横着走进来的,那股子得意劲儿,简直是……
让潘宁手痒的很。
“棒骨啊!”潘安的表情有点小惊喜。
“我以为今天你也就做个蛋炒饭给我吃,所以特意带了条鱼回来让你红烧下,没想到居然有肉诶,我带的鱼肯定是吃不了了,冻起来下次吃。”
潘宁:“……”
潘安看着潘宁一脸呆滞,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弟弟,你发呆的样子看起来好蠢啊。”
潘宁默默地端起了桌上的棒骨盆。
“不!!!”潘安猛虎扑地式抱住潘宁的腰,生怕对方把棒骨端走。
“这不是肉啊,这是我的心呀!你把它拿走了让我怎么活?怎么活?”
看见潘安这副生不如死的样子,潘宁想到一个形容词――跪舔,不过对方跪舔的不是自己,是排骨。
吃货的人生我永远不懂。
酱棒骨用的是猪腿骨,在呆鹰国人眼里这是让人完全提不起食欲的“关节与骨骼”,潘宁在菜市上买它的时候,甚至引来几名路人的疑惑目光。
究其原因嘛,呆鹰国的杀猪方法和大吃货国的不一样,杀猪不放血,血水一直都在食材里。
而血水在大吃货国烹饪的体系中,是腥膻之源,肉臊之本。
所以,在这个世界几乎没人想要吃棒骨这些东西。
棒骨先浸泡在淘米水里,浸泡半个小时,再冲洗几遍,这个步骤也叫做“排酸”。
之所以用淘米水,是因为潘宁焖了一锅大米,洗完了米的水干脆用来洗肉好了,弱碱性的淘米水有助于血水更快地析出,带走棒骨上的脏东西,顺便更好地去除腥味。
棒骨进冷水整锅加热,血沫比想象中要少很多,撇去上面的一层,放进料酒和陈皮。
老汤是一直冷冻在冰箱里的,拿出来解冻,煮开,也撇去浮沫,倒进炖煮棒骨的锅里。
小火慢煮了快两个小时,骨头中的油脂都融进了汤里,老汤中原本就有的调味料和香气浸透了骨头。添加的那点料酒能祛除肉类仅剩的那一点腥膻气。
肉色是红亮的,连圆滚滚很厚实的筒子骨似乎都吸满了汤水,拎起一根棒骨,棒骨头上淋淋漓漓的汤汁油分十足,带着炖煮出来的香气。
一盆棒骨大概有六七根的样子,个个肉质厚实,肥瘦均匀,骨髓肥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