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章 作案手法!情绪转移!(1 / 2)神探:我有无数人格首页

“总的来说,本案里,凶手作案时会先用乙醚将目标迷晕。

然后,用锋利凶器割喉,或者用长针刺穿太阳穴。

受害者死亡后,使用砍刀分尸,然后将尸块摆成各种图案。”

岩庭语速不急不缓:

“整个杀人过程中,值得关注的点有很多。

首先是乙醚的使用!

大家都是调查员,应该都知道,使用乙醚的凶杀犯,通常有两个可能。

第一,避免杀害受害者的过程中,受害者发出声音,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但本案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因为有几起案件是发生在受害者家中,或者某些隐蔽地方。

甚至,凶手出手时,有的受害者还在睡觉,根本不用担心引起别人的注意。

而使用乙醚的第2个原因,是凶手的体格、力量等等,和目标都有较大的差距。

因此才需要先迷晕目标,然后再出手……”

“所以,本案的凶手可能比较瘦小,或者身体有残疾?”

一名调查员出声猜测。

岩庭闻言却是摇头:“不,本案的凶手不太一样!

并不属于这两种常见的情况!

因为8名受害者里,有两名是中学生,普通人的力量足以制服他们……”

“这也不能说明什么吧?!

也许凶手是侏儒,或者身体严重残疾。

甚至身患绝症,连制服两名中学生的力量都没有呢?”

另一名调查员也出声质疑。

岩庭摇摇头:“本案里,应该不存在你说的这些可能!

因为分尸需要大量的体力。

从法医的尸检报告来看,8名受害者的尸体,都是在一个小时内被分尸完成的。

这个速度很快,说明凶手分尸期间几乎没有停歇,他的体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另外!

第4名死者,那名尸体在情妇住处天台被发现的工厂老板。

他的体型比较胖,体重在180斤左右。

而在天台,有拖拽痕迹,凶手应该是在楼梯间将其迷晕,然后拖拽天台杀死。

这需要的体力可想而知!

还有那两名中学生,他们都是先失踪再被杀的。

凶手不可能在大街,众目睽睽之下杀死他们。

因此迷晕他们后,需要先将他们快速转移,这也需要很强的体力。”

“所以,本案的凶手,体格非但不弱,反而非常强壮?”

熊磊磊若有所思。

“没错!”

岩庭严肃道:

“既然体格强壮,有足够的力量制服、杀死目标,那凶手先用乙醚迷晕目标,显然不是因为躯体的弱势。

如果我的侧写没错,凶手的弱势来自‘心理’!

凶手对8名目标,在心理似乎有所恐惧。

这就导致,在面对目标时,即便力量、局势全都占优,但出于内心隐隐的恐惧,凶手要先迷晕对方才敢出手!”

听到岩庭的解释,办公室内的调查员们全都微微皱眉。

这解释,倒是能说得通,大家也都理解。

可问题是,一个连环变`态杀手,为什么要恐惧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