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域。”她喊住了他。
“嗯?”
穆飒双手按在屈起的双膝上,两只热乎乎的脚丫子并在一块,清亮的眼眸映着窗外明媚的春光,白皙的脸颊上泛着微红,慢慢地说:“你真好。”
宋域晃了晃手里的杯子,笑了:“那我算是过了观察期?”
“这个问题,等我喝了粥再讨论。”
“我等你。”他说完离开房间。
她微笑地坐在床上,轻轻拨了拨自己的头发,只觉得发生在自己周围的这一切似真非真。有时候幸福来得太快,总给人错觉,好像是一场梦,但她昨天做过梦了,醒来竟然还是一个如此美好的清晨,有心爱的人在身边,喂她吃药,帮她煮粥喝,如果这一切依旧是梦,她愿长醉不复醒。
过了一周,开春了。在美好的季节里,陆西瑶堂姐陆东哲在城西的饰品分店隆重开张,陆西瑶带穆飒前去捧场。
这一回,穆飒看中了一串男士佛珠手串,经陆东哲的同意,拿起来摸了摸,佛珠上淡淡的香草味传入鼻尖,细腻婉转,甘凉钻透。
“这个佛珠真漂亮。”穆飒说,“味道闻着也让人舒服。”
陆东哲耐心解释:“这个珠子是印尼加里曼丹岛原产的野生沉香,油线漂亮,油脂厚重,味道也好闻,是极品老料。每颗直径5mm,一共108颗。”
穆飒一边观赏,一边想着这手串戴在宋域手上会是什么样子。
“沉香有行气止痛,温中止呕的作用,还能活血,降气。”陆东哲微笑,声音不急不躁,“佛珠可以保平安,避灾消难。”
穆飒考虑了一会,准备买下。
“你如果需要的话我会尽快给你做一串一模一样的。”陆东哲说,“这串是非卖品。”
“是这样啊。”穆飒有些失望,不知为何,她觉得自己和这条手串特别有缘,手指刚触及珠子的时候,整颗心就安定下来,她几乎当下就决定买回去送给宋域。
不过既然陆东哲这么说了,她也不能强求,点了点头,答应她半个月后来取货。
陆西瑶打趣她:“买给宋域?”
穆飒点头承认。
“你可真大方,这手串比你一身的行头都贵十倍不止。”
“意义不同,这个可以庇佑他平安,无祸无灾,多贵都值得。”
“你还真信这个啊?”陆西瑶凑过来,小声地问,她不好意思在堂姐面前说败兴话。
“我信啊。”穆飒笑着看她,“信则灵。美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去相信?”
结果,她们两人在店里淘了些小玩意,开心地告辞,陆东哲亲自送她们出门。
不远处的绿荫道上停着一辆纯黑色的加长款轿车,车牌号码不动声色地透出车主人的位高权重。陆东哲目光一停,投向车里那个坐姿笔挺,神态轩昂,气质沉静的熟人,他坐在那里等人,目光至始至终看着左前方。直到有个穿奶白色,圆领羊绒连衣裙的女孩步履款款而来,前头的司机亲自下车,为她开车门,她轻巧地钻进了车后座,坐下后,将头依在男人的肩膀上。
陆东哲就站在原地看了他们近一分钟的时间,然后转身回店铺,移开玻璃窗,取出刚才穆飒观赏过的那条佛珠手串,大拇指轻拨,雅致香韵的佛珠从指间滑过,像是那长久的岁月不经意间在手掌心里流转。
她晃神了许久,垂下眼眸,停止拨动,将手串放回原处,然后打了个电话给穆飒。
“如果你真心喜欢这条手串,我就将这条卖给你。”陆东哲笑着说,“不用赶回来,等明后天找个时间来拿吧。”
穆飒买回了沉香手串,亲自戴在宋域手上。宋域随意问了句,这个东西要多少钱,穆飒随便编了个价格,她才不会说实话,这条手串花光了她近一年的积蓄。
“喜欢吗?”穆飒问。
“嗯,不过我没有戴首饰的习惯。”他说。
“我只要求你在开车的时候戴着。”穆飒认真地说,“这个可以保佑你平安,帮你避灾消祸。”
他将她抱到腿上,低头亲了亲她的脸颊:“那你想要什么?”
“又不是以物换物,我不要你给我什么,你就老实地戴着就好了,不许嫌麻烦。”
他双眸凝聚,看着她一脸诚恳的模样,缓缓地勾了勾唇:“好,我戴着。”
宋域公司的情侣游戏正式上市前一晚,穆飒竟然比宋域还紧张,一整夜睡眠很浅,辗转难眠。相反,宋域睡得很安稳,呼吸匀长,一觉到天亮后看见穆飒眼底的两团青色,笑容有些揶揄。
穆飒无语,她已经发现了,在游戏上市前的这段准备日子,他的心理负担越来越轻,吃好睡好,状态完美,有一次站在体重秤上,她惊讶地发现他还重了两斤,他从容表示,这些天食欲不错,吃的有些多了,周末应该去打一场球。
她觉得他的心态不正常,不是一般人类的心理素质。
吃完早餐,宋域看了看时间,提议:“我先送你去上班,再去公司。”
“来得及吗?”穆飒反问。
“完全来得及。”
他送穆飒到公司门口,穆飒下了车,朝他挥了挥手,然后轻快地跳上石阶,宋域站在原地看她的背影,手本能地探入口袋里摸烟盒。
穆飒突然停步,转身,提声大喊:“那个。”
“嗯?什么?”
“宋大神,我是你的粉丝,我永远支持你!”
她竟然大嗓门地喊了出这么幼稚的一句话,和那些十五六岁的狂热追星族似的。
宋域微怔的时候,她已经急速转身,落荒而逃。
宋域推了推口袋里的烟盒,站在车边,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的背影闪进旋转门,然后低下头,无奈地笑了笑,随即转身拉开车门,坐回驾驶座。
余光看见副驾驶座的缝隙里夹着一张纸条,他取过,打开一看。
是她写的字,字体纤细干净,和她的人一样。
摘抄了一句歌词:
“每一个伤口都是荣耀。”
他凝眸看了一会,然后将纸条对折,再对折,放进西服的口袋里。
其实她多虑了,他从没有害怕过失败,即使他体会过那种绝望。
他三十年的人生经历过很多,高处的时候被人追捧,低处的时候被人嘲讽,那种落差他很真实地体验过,但如果经历那些之后,只得出一个“我必须赢回来,让那些看轻我的人瞧瞧”的结论,那他无疑是失败的。
漫长的监狱生活让他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是公平的,但也不会是永远不公平的,善恶一念间,老天会让所有人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那些背叛过他,给他带来伤害的人,他再没必要将情绪浪费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早有了结局,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余生,他只会为自己活。
赢得灿烂,输得也灿烂。
再无所惧。
因为自信,也因为那些胜利,名誉和辉煌,对现在的他来说并不是那么重要,所以他没有恐惧。他保证对自己能掌控的一切尽善尽美,至于结果是输是赢,他不那么热衷。
重要的是,此时此刻,他突然意识到,原来她对他的了解比他期待的深刻太多。
刚才她局促地对他喊话的瞬间,他怔住了,不是惊讶她的所言所行,而是惊讶自己那一刻,心就那么自然而然,急促地动了一下。
从没有人能那么轻易扣动他那里。
那是什么感觉,不好形容。
总之,是猝不及防,匪夷所思,微妙的化学反应,amazing……总之,是非常难得感觉。
对他来说,百年一遇。
他竟然狠狠地动心了,像是和尚第一次下山遇到绝世美女一样,心底升腾起一种特别幼稚的冲动。
这样想着,他不禁地凝神。
堵车的时候,他拿出电话拨了她的号码,她正在悠悠地喝咖啡,喂的声音很放松。
“飒飒。”
“嗯?”
“谢谢你。”他声音微微一顿,一本正经到严肃的口吻,“对了,突然想对你说,我大概是爱上你了。”
电话那头静默了很久,才反应了一个“啊?”
“你听见了,别装糊涂。”他低笑了一声。
挂下电话,他看向窗外。
窗外是早春时节,清露晨流,新桐初引,这样的时刻让所有目睹风景的人感到欢喜,渐而有一种强烈的错觉,好像生活一直是如此明亮,澄净,从不会出现任何阴霾。
他想起中学时读的《a taletwo cities 开篇的的译文,其中有几句话特别有感触:
“时之凶者也,时之圣者也,此亦大惑之年,此亦笃信之年,此亦绝念之穷冬,此亦多丽之阳春,人或一事无成,人或万物具备,我辈其黄泉永坠,我辈其青云直上。”
此亦多丽之阳春,一切恰好。
还有一个事情他骗了她,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许过一个愿望,普通而俗气,和大部分十八岁的男生一样,他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再和身边的漂亮姑娘一直。
因为,这个世界,唯有梦想和好姑娘不可辜负,一直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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