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有这么多的红薯藤,若是每一颗秧子下面都连着如此多的红薯,恐怕真的有一万多斤。”
冯劫迅速扭头,满怀期待地伸出右手,拽起一颗,仍然还是如此,这下他彻底被震到了。
其实。
嬴天终归是一个现代人,虽然熟读史书,但他并不能感同身受粮食对于大秦来说究竟有多重要。
如果蒙恬当初拥有足够的粮草,就不会修建长城,而是将大军挺进,直接将匈奴给镇压。
大秦也不至于发动什么六国之战,只要将红薯拿出来,六国的百姓绝对像是见了屎的狗一样疯狂臣服。
大多数百姓,一辈子都不可能见到君王一次,很多人从出生到死,就一直在那块田里。
对于他们来讲,谁能让自己吃饱饭,谁就是王。
这些都是一些常识,所以史书中未曾有任何记载。
以至于嬴天不清楚。
“天降祥瑞,天降祥瑞,此乃当真是我大秦之幸,有了如此多的粮草,大秦何愁不强盛,何愁不成为一方霸主,称霸天下、横扫八荒?”
冯劫声音激动万分,攥紧红薯,小心的啃了一口。
有些涩,却让他如痴如醉。
其余臣子的表情也差不了多少,要多精彩就有多精彩。
对于嬴天的敬佩之情,可谓是滔滔不绝,难以言止。
“我靠,你这家伙疯了吧,这玩意儿得烤熟再吃。”
嬴天调皮的眨了眨眼睛,心中却也不由的有些感慨。
可惜父皇不在,若能看见这一幕,不知会是什么感觉。
拨开黑壳,大咬了一口,甘甜的滋味让人回味无穷。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纷纷学着嬴天的样子,生了几堆火,把红薯放到里面,烤熟了后剥皮。
一个个手嘴皆发黑,哪里还有丁点儿大佬的样子。
此事若是传出去,恐怕会让天下百姓笑掉大牙。
“陛下,您绝对当得起当代农神这个称号,对红薯的发现,必定载入史册之中,受后人流传。”
负责记载史书的大臣名叫司马,激动的双手在颤抖。
左手拿着白纸,右手拿着毛笔。
在那里飞速挥笔,将今日的事情一个字一个字记下。
写了满满一大页。
“咳咳,马同志没必要写这么多,写几个字就行了。”
嬴天觉得这个姓不太友好……
司马目光严肃,“陛下,臣知道您深藏功与名,不在乎这些,但这是历史的真相,也是臣的职责所在。”
他自幼时就吃不饱饭,所以对于粮食不是一般的重感情。
而能留到现在、并且在朝为官的,都是忠臣与爱戴百姓的人。
将嬴天称之为行走在人世间的神仙都不为过。
“过了过了,真过了,随便写两句就行,别太当成一回事儿。”
让这老头弄的有点尴尬,嬴天往旁边挪了挪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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