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呼啸,刺骨的冷。
月亮仿佛也被这寒冷吓到,躲着不出来。
自临冬城至绝境长城的路上,一个队伍行走在积雪颇厚的路上,马蹄和脚踏出的声响被积雪吸收,只传出特有的滋滋声。
若不是四周树木较为稀疏,可能他们早已迷路。
队伍中,骑马领头的是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中年男人,他是守夜人事务官,也是一名浪鸦。
浪鸦是守夜人专门负责从七国各地,为守夜人招募、接收补充黑衣的征募人员。
上溯数千年前,长城上的守夜人还是骑士老爷们拼搏荣誉的地方,那时候成为一名守夜人是极为光荣的事情。
但是现在却不同了,守夜人变成了吸收偷猎者、强·奸犯和死囚这种渣滓的地方。
比如这支二十几人的队伍中,九成九都是上述这类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没有继承资格的贵族子弟,会选择加入黑衣大家庭。当然,他们一定不知道长城外不只有寒冷和野人,只以为凭借贵族身份,可以混个好职位度过余生。
守夜人的地位变成这样,也是因为过往变成了传说,把人麻木在享乐之中。
逐渐的,连“凛冬将至”也变成了生活在阳光与温饱中的贵族、吟游诗人嘴里,时常蹦出用来嘲笑北境人的笑话。
再后来,竟连堂堂北境守护,都选择了遗忘自己的使命。
“凛冬将至”这句先人的警示,逐渐成了空谈。
……
二十几人的队伍里,有八人骑马,剩下的人都在骡车拉运的铁笼里。
八匹马中,有一匹马极为吸引人眼球,因为这是一匹健壮高大的黑色战马。
与其余犁马相比,这匹马极为出众,而且不应该出现在守夜人这类人之中。
不过,如果知道这匹马的主人是怎么样的人,也就不会奇怪了。
因为这匹马的主人属于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艾林谷的强大诸侯,石符城罗伊斯家族的直系子弟,肯定不缺嚼用。
看他身上穿着的一身行头吧——黑色的皮靴、羊毛裤、鼹鼠皮手套、羊毛衫外套皮甲还有一件环甲,再加上一件闪闪发光且柔软的黑色貂皮斗篷。你就知道他加入守夜人是有备而来。
因为就连他的长剑,都是崭新的经过名匠锻打的宝剑。囚犯们见过这位爵士拔剑轻松将一头野狼削成两半,它的锋锐和坚韧无需赘言。
那么再有一匹价值不菲的战马,也就不足为奇了。
队伍又继续赶路,直到快天黑,他们已经走出狼林,那头该死的狼,就是在狼林被威玛爵士杀掉的,若不是威玛爵士一人杀掉头狼,他们这段悲惨的人生就该结束了。
现在他们来到了末江路段,距离最后壁炉城不远。而距离到达长城——他们此次的目的地,也不超过两天。
但现在他们必须休息,不只是黑夜,更因为饥饿和疲劳还有寒冷,他们需要休息和吃一些食物并补充水分,如果再不喝点热水,他们可能会死。
越是接近长城,越是能感觉到这里的冷酷。无怪野人拼了命也要南下,即便没有那些东西。光是这该死的气候,就很让人绝望了!
“达蒙,去打些水来,我们现在需要你做这些。”
浪鸦康威把他的老伙计拴好,从马上拿下了毛毯,他需要这些,不然坐着不动会被冷死。
他接着吩咐:“诺恩,带上你的伙计,去抱些干柴回来,我希望你们比达蒙先回来,我晚上可不想喝冷水。”
他最后看向了威玛爵士,且神色轻松了许多:“至于威玛爵士,我想我们不该打扰他,不然下一群狼来了,我可不指望你们能用应付女支女的玩意对付它们。”
众人都笑了,看来威玛·罗伊斯爵士的存在确实让他们安心不少。
也证明了威玛爵士的实力,确实比想象的要强。
他们还没有离开狼林太远,所以干柴还是很轻松能找到的,长城以南虽然有雪,但毕竟还在长夏,积雪不算多。
末江就在前面不远,也不用担心水源问题,至于狼,出了狼林,就很少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