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跟大家道个歉,今天算是破功断更了。本来接下来的内容就不好写,这一章删删改改地好几回。晚上还停电丢了次存稿,更是难产了。夏季用电高峰,最近小区是经常停电。唉,不多找理由了,剩下的明天会补回。最后,感谢书友“活在书海的书痴”“残阳落川”“夜光下星晨”“枫叶一书”“潘三疯”几位的打赏。)
武乡中学里,林旭最恨的是教导主任徐长兴,而排第二的,就要算这保卫科长武建国。
只不过林旭的心胸气度,虽说不上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却也非是半点气量都没有。他并不是那种锱铢必较,睚眦必报的人。所以他原本并没打算要像对付徐长兴一般,也去报复武建国。
一是他对武建国的恨,并没有像对徐长兴那样深;二是他昨晚报复过了徐长兴后,也算是已发泄了心中的恨意与怨气,不再有那样的积恨难消。所以,对于武建国之流,他心中也就大度一把,懒得再多去计较。只要双方不再撞上地武建国又因什么事要打他,他也不会有什么闲空的去多看这种厌物一眼。
只是没想到,两人这么快就遇到了。
刚开始碰到这件事的时候,林旭其实并没打算插手。但见到武建国实在欺人太甚,为这么点小事打上马朋一下出下火也就是了,竟然还没完没了地不断在打。若不是他及时出手,武建国还差点把马朋的眼镜打碎。他终是再看不过去,义愤填膺地挺身而出。
既然恰逢其会,林旭便也趁机顺便地把自己的私仇给一并报了,把以前被武建国所打的耳光打还回去。不过他此时的出手,虽夹有自己的私仇在内,但更多的则是为大义。
昨晚他打徐长兴,那是完全为了自己的私仇,是谓快意恩仇。而现在他打武建国是为了大义,是除强扶弱,可谓行侠仗义。
他本不是个爱多话的人,就像昨晚打徐长兴,根本没有半句废话,打完就走。
虽然徐长兴那时已晕了过去,他说了对方也听不见,但对于一般人而言,在报仇的时候,总是免不了要冒两句话。或感叹,或愤恨,或大骂之类。哪怕是仇人已成了具尸体后,有些人也还会对着死人说点什么。武侠小说里,总是有这样的情节。但林旭却觉无话可说。
可现在当着周围一众同学的面儿,秉着大义打武建国,林旭却是一反常态地觉着,有些话不吐不快。他觉着这番话既是在宣判武建国的罪行,也是在为同学们代言。代表着他们发声,以更强有力的方式表达与宣泄着对这学校的不满与不公。
待得周围同学们的欢呼叫好声稍落,林旭看了周围或认识或不认识,或见过或没见过的众同学一眼,又义正言辞地以普通话大声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林旭说完之后一顿,又转眼看向武建国,问道:“你记住了吗?”
武建国晃着被打得有些犯晕的头,眼睛死死地盯着林旭。
林旭平静地回望着他,平静的目光中,隐隐有着一层威严与冷酷。
“让开!让开!”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人大声喝斥着,自外面的学生中挤了进来。
武建国一瞧,便是面上一喜。进来的正是他保卫科中的另外三人,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是副科长,另外两个年轻的是科员。学校保卫科连他在内,总共也就是这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