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二章 侠客行(2 / 2)布衣少帅首页

林丁在林州地界上,还算是小有名气,吴安邦为了一个商贾,竟将林丁赶出诗会,一些敏感的书人,认为这是在打读书人的脸,在挑衅天下的读书人。

吴安邦乃皇室之人,未来的小王爷,书生当然不会与他为敌,但在诗词上刁难他一番,谁也不能说什么。

诗会本就是吟诗作对,文人相轻,自然少不了较个高下。

宿老们,也知道吴安邦的学识,论起诗词歌赋之道,他连吴彤都比不过,他也从未有过隐瞒,每一首都会指明姜羽所作。

但他立志戍边报国,宿老们还是挺欣赏的。夏朝不像另一时空的宋朝,重文轻武到了极致,虽然这些年国内安定,文人地位相对高了很多,但屯垦戍边的将士,拥有他应有的尊重,百姓心中有这极高地位。

但在场始终多数是文人,好的文章诗词,能令之废寝忘食。

每次喊吴安邦过去,也就是通过他的手,鉴赏一下姜羽的诗,毕竟姜羽乃扬名已久的神童,如此重要的时刻,怎能少得了他的作品!

为了应付今天的场合,吴安邦向姜羽要了好几首诗。

可是,今天的那些书呆子,发了疯一般,专门和自己作对,自己刚背出一首诗,对方便会新作一首,逼着他拿新诗出来。

“这下这首如何?小王爷可还有新诗否?”书生们仿佛忘了,诗并非吴安邦所作。

宿老们自然能看出问题,但并没有出言阻止,这样斗一斗也好,有个高低,众学子才能进步,若大家都故步自封,潭水永远古井无波,又怎能有进取之心。

片刻功夫,吴安邦拿出十首佳作,奈何对方人太多,大家对姜羽的诗期望太大,稍有一点欠缺,文采平平,便会被宿老们否掉,纵然能与书生持平,亦算自己输。

他吴安邦岂是会认输之人!

写诗不是一蹴而就的诗,或能够有感而发,学出一首绝佳诗词,但这种情况始终太少,大部分的好诗,都需要时间不断的推敲,不断打磨而出。

无奈之下吴安邦拿出,姜羽送自己的《侠客行》,一众读书人,嘲讽诗人的狂妄,又不经钦佩诗中的侠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哈哈……年轻人真是血气方刚!此诗让老夫不禁那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如此豪侠倒也不错。”孟鸿光不在意这些,客观评论这件事。

“偏赏中秋月,从古到如今。金风玉露相间,别做一般清……”四大才子之一元素,亦写下自己新作,拱手与吴安邦说道:“小王爷,在下这首《水调歌头》如何?你可还有什么新作,不然拿出来让大家一观。”

这是在和姜羽叫板,林州不知多少人,想与姜羽一较高下,以此太高自己的声望,却被一首首诗词折服,打消了这个念头。

元素却有所不同,作为林州四大才子,他有这个信心与实力。

吴安邦早已囊中羞涩,如何能拿得出诗来,突然脸色一阵巨变,弯腰抱着肚子叫起来:“哎呦!哎呦……我肚子疼,请容我上个茅房,稍有咱们在说。”

大家撇嘴的笑了笑,这么拙劣的演技,众人自然看到出来,却谁也没拆穿由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