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秋高气爽的好日子,天气不冷不热,最适合秋游什么的。
李农刚刚翻过一座山,眼前绿色的野草一望无际,凉风吹过之处,野草此起彼伏,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在欢乐地翻涌着。
面对如此美景,李农却没有一点观赏的心思,他心中剩下的只有茫然,无助,还有深深的恐惧……
因为他不知道为何自己会突然置身在此地,野岭荒原,不见人烟——就仿佛整个地球人全都转移到别的星球去了,单单把他一人给落下了。
他已经走了一天一夜了,在此期间没看见一个人影,也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以前他觉得一天一夜不吃东西没什么大不了,但他现在才明白肚子空空的难受,也终于明白古人为何会说出那句至理名言——民以食为天。
又一阵风儿吹过,野草被风吹得倒向一边。
李农不由得想起上学时学的那首著名的民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
但他很快就没有这种兴致了,因为对面两丈之地,在茂密的草丛之中露出了一对毛茸茸的耳朵,还有一对铜铃般大小的眼睛,虽然没能看见野兽的全身,但能想象得到这是一只十分凶猛的野兽。
看它的眼睛和耳朵,又像狼,又像狗!
李农分不清,但感觉上应该是狼,但此时他的饥饿感已经消失无踪,全身肌肉紧绷,随时预防着野兽扑上来。
恶狼就藏在对面的草丛中,双目紧紧盯着李农,并没有下一步动作,它的眼睛闪烁着绿色的光芒。
李农曾听老人说过,眼睛发绿光是吃人的野兽独有的。
他一动不敢动,因为他能感觉到,只要自己有一点松懈,这畜生就会扑上来,咬住自己的喉咙,吸干自己的血液,然后再将自己撕裂咬碎吞入肚中。
一人一动物,就这么静静地对恃着。
没过多久,豆大的汗水从李农的额头慢慢溢出,顺着眼眶经过腮帮子滴到地上,但他没敢用袖子擦一下,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一个不经意动作,可能便会使对面的野兽产生误会,然后就会扑上来。
而且他也没有袖子可用,他穿的是刚入秋的衣裳,衣料比较单薄,在翻山越岭中早已经被树枝乱石割得破破烂烂的,只能勉强遮住身上的关键部位,两只长袖已经破的只能当短袖来用了。
时间过得很慢,李农甚至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反正他已经不知道和这畜生对恃了多久。
逃?
李农不敢,就算没有饿上一天一夜,他也不是这四腿畜生的对手,恐怕还没跑出几步就会被对方追上的。
又一阵风儿吹过,野草摇曳不止,但风停下来之际,恶狼已经不见踪影了。
敌暗我明。
李农开始有些慌了,眼睛四处张望,因为他知道,恶狼是不会放过自己的,就像猎人不会轻易放弃猎物一样。
它一定躲在某个暗处,只要自己精神一松懈,它就会立即扑上来咬破自己的喉咙。
李农的手缓缓伸入裤子口袋之中,那里有一把钢笔,这只钢笔是英雄牌的,平时他都不舍得用,但此时性命攸关,只好拿出来当武器使了。
就这么呆呆站着肯定不是办法,因为精神一直这么紧绷着,迟早要崩溃的。
李农的脑子在快速思索着,但遗憾的是,没能想到任何对付恶狼的方法。
上学时倒是学过蒲松龄的一篇文章,它描写了一个屠户在回家途中连杀三狼的故事,但此时他手中可没有利刃能用,唯一的武器便是那不足二十公分长的钢笔,而且他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还在发育之中,无论是体力还是武器,都远远落后于屠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