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阁下!其实现场还有一份证据,就藏在我的身上!”
“贝尔福德先生,我们十分确信已经搜集到了所有现场值得调查的证据!”
“不,公诉人先生,你忘了一处最重要的证据,那就是那名真正的凶手在我头上留下来的伤疤!”
“我请问在座的各位,作为一个维护街区治安的治安官,同时也是一位为了多挣一份薪水,不得不早早起床,提醒那些勤劳的工人,应该去工作的敲窗人。我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座公园里,难道不是应该的吗?反倒是那位贵族小姐,为什么它会出现在那里?谁都知道那里是蓝领工人的社区,难道你们就不感到奇怪吗?”
“哦……”
贝尔福德问了一个好问题,在场所有看热闹的人情绪都被调动了起来。
是啊!
一个贵族小姐,为什么会在凌晨时分?出现在蓝领工人和继女,以及酒鬼聚集的社区。难道这不奇怪吗?
然而就在贝尔福德好不容易取得优势的时候,法官大人却打断了他的发言。
“我恐怕不得不提醒陪审团的各位,这起案件其中的一些内情,涉及到弗洛加特伯爵家的一些隐私,所以我不认为眼下在这场审判中适合提到这方面的内容!贝尔福德先生,请问您还有别的话要说吗!”
如此合理的质疑居然被否订了。贝尔福德此时只觉得一阵心寒,不过,当他下意识地看向那个疯女人的时候。却见到那个女人,此时正在用哀求的眼神看着他。
这件事可是关乎我的性命啊,我没有义务替你们家保守秘密。
贝尔福德狠下心肠,没有去在乎那个女人恳求的眼神。
不过当他看到那根沾血的手杖,又想起了自己入狱之前所看到的短暂的印象。
一个可怜的女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命,而现在如果自己公开了他的秘密,到时候他还将忍受世人的流言蜚语。
贝尔福德不是圣母,但是他不想自己为了获得自由而内心不安,以至于以后睡觉的时候都会想起那个女人。
于是他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重新开始揣度现场的可疑高个子男人,以及桌子上的证物。
桌子上现在一共摆着三件证据,一根带血的长竿,就是这根长杆被当做了杀死那个女人的凶器。
除此之外还有女人身上的束胸衣以及一双皮靴。
贝尔福德发誓,击打他的是一根很粗的棒子。因为他头上的伤口连带着一大片都是隐隐作痛。
所以,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绅士们常常把玩的手仗,而不是敲窗人为了几个便士的酬劳所使用的长竿。
手仗!
贝尔福德想到了这里,突然对刚才注意到的几个男人又产生了兴趣!
现场一共有三个可疑的家伙,一个老头,一个看起来不怀好意的中年人,还有一个则是文质彬彬的贵族青年。而且他一直陪伴着那个疯女人弗洛加特小姐。
而此时贝尔福德突然注意到,刚才嫌疑最大的那个中年人,似乎并没有携带手杖。
难道是他?不,如果手杖因为击打自己折断了,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再买一根,否则一定会惹人怀疑。所以,不是这个家伙,因为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讲究穿着和搭配的绅士。
还剩下两个!
贝尔福德想到了这里,再次看向了那几件证据,当他看到那件带血的束胸衣,以及那双靴子的时候。眼神一下子定住了。
“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