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蕾雅所居住的宅邸,位于王都远星城郊外。
其实她作为公爵,本可以住在城内的,不过应该是喜欢清静。
或者换她的说法讲,就是不喜欢王都的那些勾心斗角。
所以才选择,住在远星城郊外。
好在,这里离王都不算太远,坐马车大概一个小时就能抵达王都。
此时,洛克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外面冷风嗖嗖。
本来这种场合,是应该让罗伯特也进马车来坐坐的。
顺势树立起一个体恤下属,热爱平民的好贵族形象。
可惜,看他现在那个样子,恐怕都快给自己跪了,哪还肯进马车里坐坐。
没办法,那就只能由洛克一个人,独自享受这贵族豪车咯。
“老爷,我们已经进城了,要不了多久就能到哈德曼家族。”
洛克听着前面骑士的汇报,轻‘嗯’了一声。
接下来,他也该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快速赚取金币了。
“罗伯特。”
“老爷,您叫我?”坐在骑士侧边的罗伯特扭过头。
“你知道,现在王都卖什么东西比较赚钱吗?”
罗伯特闻言,思考了一下却无奈摇头:“老爷,我是平民出身。”
“这些东西,还真没接触过。”
这时,突然旁边的骑士却插了一嘴。
“老爷,您是想赚钱是吗?”
“我曾跟在公爵大人身边,在王都中心住过一段时间。”
“这王都啊,最好赚的钱,还是贵族的。”
洛克听见这话,瞬间来了兴致,开口道:“你细说。”
“好嘞,老爷。”
“这贵族之间啊,说句不好听的,多的是爱慕虚荣,喜好攀比之人。”
“尤其是那些贵妇,什么伯爵夫人,侯爵夫人的。”
“整天花枝招展,脸上不知道抹了什么,跟个死人一样。”
“我记得,她们还背地里骂过公爵大人。”
“说她是什么男人婆,不懂打扮之类的话。”
骑士说着说着,还来气了。
“要不是她们身份地位高,我真想也骂回去!”
此时,洛克手摸了摸下巴,陷入沉思。
贵族?
贵妇?
女人!
没错,就是女人!
前世就有这种说法,女人的钱最好赚嘛。
而喜好攀比,说表面点是衣服,裙子,化妆品。
说实在点,那就是比谁更好看!
只要能让那些贵妇变好看的,不管是什么都绝对能卖爆。
至于到底是什么,洛克还得实地检测一番。
轰隆隆——
马车车轮滚动,忽然开始了减速。
“老爷,我们到了,前面就是哈德曼家族所住宅邸。”
感受到动静,洛克把头探出窗外。
映入眼睛的,就是一座庞大的庄园。
外圈用白色栏杆围住,里面铺满草坪,由佣人女仆在修剪打扫。
而中间位置,则是只比克蕾雅那边略小一号的宅邸,显得非常隆重壮观。
“等等,你们是谁,来我们哈德曼家有什么事?”
当马车停靠下来时,两名全副武装的守卫走来。
洛克没有立马回话,而是先从马车上下来。
“我你们都不认识了吗?”
“哈德曼家族的四少爷,还不快放我进去。”
洛克走出来后,当场摆出一副很傲慢的态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