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头七(2 / 2)我本乡村一闲人首页

张跃进深吸一口气,差点闪了舌头。

“嗯,你在这干嘛?”队长对着他点点头问道。

“路过,路过,你们聊,我走了。”张跃进连忙点头哈腰回答道,这人可惹不得,张跃民不知道被他训过多少次,有心理阴影了都。

队长看了眼他,不再追问,而是对陈平安说道:

“今天是你爷的头七,你不知道?”

陈平安心里咯噔下,算了算日子,今天初十,他爷初三走的,他初八才来,那记得这事。

“啊,我不知道啊,没人给我说啊。”

看他不似做伪,队长叹了口气:

“走吧,全都到了,就等你了,今天起灵,再送你爷一程吧。”

“嗯,我二姐也在?”

“在。”

不再啰嗦,两人都快步往村中走去。

陈平安前世是在城里长大的,头七他知道,但对当地农村的风俗不太了解,记忆里也没多少相关的,于是边走有问。

快到巷子时,陈平安这才明白,人走后第七天为头七,也是起灵的日子,这一天要把逝者的灵位带到坟前,让逝者跟着灵位回家,以后逢年过节在家祭拜,清明除外,一直到三年期满后,才可以烧掉,送逝者升天。

这三年里,过年春联都能不贴,实在要贴,也只能贴白的或绿色的。

“二哥,等等,有个事我想和你商量下。”

队长停下转身,看着这个十三岁的少年,这句话不像他这个年纪能说出来的。

“说。”

陈平安看了四周一圈,见没人注意,从怀里拿出那半条兔子肉,快速塞到他手里。

“二哥,我想分家。”

陈队长捧着肉,哭笑不得,这小子在向他行贿,谁教他的?脑海里立马浮现出张跃进那张脸。

他们刚才不是在一起的嘛,这狗日的城里人不教点好的,看来改天还得好好收拾收拾。

把兔肉提在手里晃荡,丝毫不在意远处的人看见,直接问道:

“你爷刚走,你就要分家,你对得起他老人家吗?不行。”

“就是我爷走了,我才要分家,不然我和我二姐都要死在那个家里了。”

里面有事啊,队长这才郑重起来,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才开口:

“说。”

当下,陈平安把这两天家里发生的事给说了一遍,着重强调了下念娣的遭遇。

“这就分家?”队长摆摆手,还以为多大个事,打孩子不正常嘛,谁家不打,那两口子可能打重了点而已,回头说说就行了。

至于洗衣做饭,手长冻疮,更不值一提,娃大了不做事,干吃闲饭啊。

刚才还以为这娃成熟了不少,没想到还是小孩。

“等会事情办完了,我说说你爹就完了,分啥分的,回去好好过日子。”

队长把肉丢到他怀里,转身进巷子。

陈平安默默把肉塞进怀里,站在原地,失败了,这时代的人似乎对这些司空见惯了,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

“分,必须分,今天不分,我就带着念娣跑,我还就不信,这么大个国家,没有我俩的容身之地。”

脑海里浮现出念娣昨晚,答应后欣喜的脸庞。

当下,不再犹豫,拿出细绳,绑在腰间。

“陈平安,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