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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颁布的至昌三十六年版弹药计量与储备条例:

[一.枪支]

手枪——30发

步枪——80发

冲锋枪——120发

自动枪——100发

轻机枪——800发

重机枪——2500发

高射机枪——1000发

战防枪——60发

[二.火炮]

64㎜迫击炮——60发

80㎜迫击炮——80发

112㎜迫击炮——80发

80㎜压制火炮——100发

112㎜压制火炮——80发

144㎜压制火炮——60发

208㎜压制火炮——40发

25.6㎜战防炮——60发

48㎜战防炮——60发

80㎜战防炮——40发

20.8㎜高射炮——240发

40㎜高射炮——200发

80㎜高射炮——80发

[三.特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