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宋,甘州,初六日,惊蛰。
一块只长着少量杂草的戈壁滩上,朔风起,沙尘扬……
这里有一间破烂的茅草屋客栈,茅草屋外的土坡阴影处,有十几个头发一样杂乱,脸上一样肮脏,身体一样干瘦的刀客。
虽然刀客们看起来都是一般的落魄与狼狈,但依旧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群,一群光脚,一群穿鞋,草鞋。
李玄戈此时光着脚站在这两群刀客的中间,他手中握着一把刀,刀上滴着血,刀下躺着人,死人。
他此时正在呕吐,中午吃的馍馍全部给吐了出来。
旁边有一个男人,脸上还算干净,梳着短髻,还能有发簪簪起来,身上穿着粗布衣,至少没有光着膀子,最重要的是,他穿着一双布鞋。
这个人叫欧阳锋,来自白驼山,这里的每个刀客都要靠他活着,因为只有这个男人,能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找来客户,雇佣他们这样一群落魄的刀客。
欧阳锋看着李玄戈,笑得意味深长,“别吐了,把中午吃的都吐了出来,晚上会很难熬的,因为晚上我不会再请你吃饭。”
李玄戈是第一次杀人,也是第一次有如此强烈的反应,直到将肚子里的货全部吐干净,他才感到舒了口气。
欧阳锋指着地上的尸体,又说道:“现在,他的刀和鞋都是你的了,最重要的是,他的命也是你的了。”
李玄戈回想起刚才,有一个穿鞋的刀客想在人群中立威,挑中了没有鞋更没有刀的自己。
然后他的刀到了李玄戈手上,他的命也交待在了李玄戈的刀下。
李玄戈原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穿越以前他是个富二代,家里颇有资产,却并不喜欢香车美人。
他唯一的喜好就是武术,尤其是剑术!
自幼就练习传统剑术套路,后来发现这玩意并不能实战,于是拜了一些师傅,学了很多实用剑术,另外又兼修了苗刀技法。
此后在德国留学,接触到了西方的复古兵击HEMA,很感兴趣,跟西欧的大师学习费奥雷长剑体系、迅捷剑,并夺得了国际剑鱼比赛冠军。
在圈子里出名后,还往日本与古流剑术流派切磋交流,仅仅一年时间就获得了阴流的免许皆传,宣告出师。
他的授业恩师曾说,若他有幸出生于战国时代,必能成为一代剑圣。
可以说他自身就融合了华夏、欧洲、日本三大剑术体系,在那个时代,他是不折不扣的剑术大师,同时也是个爱剑如痴的人。
但那个时代,已经不是剑客的时代……
直到有一天,他见人溺水,脱了衣服裤子下河救人,出了意外,脚下抽筋,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这里。
是只保留着一件裤衩的到了这里,没错,是身穿,不是魂穿。
这该死的戈壁滩上,白天热得出奇,晚上冷得出奇,李玄戈只有一件裤衩,挨了三天饿,两晚冻,直到流浪至此遇到了欧阳锋。
当他以黑中介的语气说他是白驼山的欧阳锋时,李玄戈惊了。
欧阳锋的眼力似乎很好,一眼就看出了李玄戈带着功夫,不是一般的人,于是问他愿不愿意跟着自己当刀客。
面对几个馍馍的诱惑,李玄戈点头答应了下来,成为了一个没有刀没有鞋没有衣,只有裤衩的刀客。
即便如此,面对这里穿鞋但骨瘦如柴的刀客挑衅,他即便徒手也足以成功反杀。
此时李玄戈看着脚下的尸体,听着欧阳锋那带着戏谑味道的话,蹲了下来,扒掉了这个死人身上的衣服、裤子,还有那双草鞋。
杀了一个人,他成功使自己成为了穿鞋的刀客。
而欧阳锋说,穿鞋的与不穿鞋的刀客,价格相差至少一倍。
他看着地上只有一件底裤的尸体,心潮还未彻底平复,眼前忽然弹出一个光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