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太南谷(2 / 2)凡人修仙之虫群主宰首页

“呵呵,历道友有礼了。”

送别打算继续逛街的韩立,杨宇深深得朝人群里那个慢慢走着,挨个小摊挑选的背影深深得看了一眼,心里一声冷笑,掏出镜子看向自己如同大理石般精雕细琢的脸:“唉!~人帅没办法,容易被妒忌。”

收起小镜子,杨宇没有继续叫卖,而是打量起自己最近的得失。

自己前世和一女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只可惜被她母亲棒打鸳鸯。数年后,两人再见面,已经物是人非。

郎有情妾有意,很快,两人重燃干柴烈火,乘着她老公出差,杨宇偷偷上门多次。

直到有一天,两人正浓情蜜意之时,突然,她本应该在国外出差的老公带着几个壮汉疯狂砸门。

杨宇慌乱之下,翻到窗外的空调外机上,本想躲避一番,没想到一时失脚,与世长辞~。

杨宇落下后,眼前一黑,只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一开始,周围人好像叫自己什么虫群主宰,自己控制着无数的虫子虫孙和其他种族战斗,最后在入侵一个种族母星的时候,肉体和一个强大的灵能者同归于尽。

那个灵能者叫什么自己也忘了,只记得别人好像叫他执政官。

后来,自己的意识在无尽虚空里游荡,带着虫群啃干净了一个又一个星系,吞噬了无数的文明。

这个过程中,自己遇到最强大的敌人好像叫什么惧亡者,那群蠢蛋抛弃了肉体,将意识上传到了用活体金属制作的金属身体中。

一群蠢驴,抛弃了肉体,无异于整个种族集体自杀,虫虫我的基因飞升才是正道!

不知道过来多久,虫群越来越强大,在肉眼不可见的亚空间里,虫虫我的投影犹如一片黑暗,那种吞噬一切,实质的虚无,就连时间空间的概念都不存在。

后来,虫虫我带着虫群入侵一个天圆地方的大世界的时候,一个高卧蒲团的白胡子老头,带着脚踩太极图,头顶玄黄塔的一个老头;一个手里拿着幡的中年人;一个身边悬浮四把剑的青年人;还有两位一脸悲苦的中年人;一个手里拿着红绣球的少女。

七个人和虫虫打了很久,之后的就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一醒来变成了一个小商人刚出世的婴儿。

自己的前世,大概率是GG了。

不过好在自己虽然资质奇差,却也阴差阳错得踏上了仙途。

喜欢丹,器,阵,符,

从小,自己就发现自己对各种虫子有特殊的亲近感,能感受到虫虫们的喜怒哀乐,能和虫虫们对话,还可以控制它们的心灵。

而且自己有一项绝技,可以通过吞噬生物的血肉还破解它们的基因,还可以基因裁剪生物的遗传物质,表达出自己想要的性状。

现如今,自己已经用蜂群思维,根据自己近乎本能的,创造并控制了三种异虫族群:

其一,杨宇叫它跳虫,它们数量近乎无穷无尽;体型大如小牛,敏捷快如猎豹;拥有厚厚的生物角质装甲,顶得住AK射击;牙尖嘴利,能把钢锭当豆腐吃;而且双臂上的骨爪还有生物力场这一东西,可以轻易切割开最坚硬的装甲。

这宝贝可是杨宇将其基因物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大幅度简化后,又加入了十二种生物基因才制作而出的

其二,杨宇叫它蟑螂,它们非常强大,除了跳虫有的它都有外,而且更大,更壮,更敏捷;不仅可以潜伏入地下通过吸收周围土壤中的物质来恢复自己伤势,而且高强度酸爆的唾沫星子可以喷射出数百米。

这种异虫是杨宇在一个山脉深处,潮湿简陋的环境下找到的一种不起眼的生物,经过杨宇数年的精心培育才制作而成的。

没办法,不知道为什么,杨宇对各种具有超强再生能力种群的基因编码,有一种就像假期无聊看美剧,陷入其中着了迷。

唉!只要打不死的,生命力顽强的,活的久的,我全都要!

其三,杨宇叫它坑道虫,是杨宇用数种蠕虫的基因糅合而来。

它有两大作用:一是挖坑,构建虫群快速移动的网道;二是,挖坑,一只坑道虫顶得上一万台挖掘机了。

对于韩二愣子,杨宇的态度是交好而不是一刀剁了他,双方需要时交换一些资源就够了,自己只是一个生物收集癖,对于未来和古或今大战一场没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