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杨雪
此外,梁淑怡依旧任命,新世纪传媒的总经理。陈淑芬和施南生任命副总经理。
其中,所有的有关音乐方面的事宜,都由陈淑芬负责。电影由施南生负责。
公司拍摄的电影,统一,出品公司,新世纪传媒。出品人,梁淑怡。制片人,梁淑怡。监制总监,施南生。
后续的电影宣传和发行,则不经过江志强的手,让总部这边的人出马。
尽管对方的权力看似变小。可目前的新世纪院线规模扩大,江志强依旧是一把手。而那位表现不错的陈耀兴担任副手。
待事情尘埃落定,林怀东看向梁淑怡和张肃说道:“后续你们的事情可不少,一定要好好处理。”
“明白,老板!”
公司进行重组,那么,之前的艺人合约,便要重新签订。
目前新世纪传媒商定的模板有三种,C类:签约三年。5:5分成。最低片酬3000元港币。签字费:3000元港币。
B类:签约五年。4:6分成。(艺人拿6成)。最低片酬5000元港币。签字费:5000元港币。
A类:签约七年。3:7分成。(艺人拿7成)。最低片酬10000元港币。签字费:10000元港币。
此外,一旦艺人名气大涨,则相应的片酬会依次上涨。为了内部和谐,会与艺人提前沟通涨幅空间。而对应的,也有重新签订合约的模式。即是分成比例提高。不过,选择这种的话,合约时限,会在原本的年限上延长两年时间。
具体怎么选择,就看艺人自己的了。
至于那个签约就能当主角的约定,则彻底取消。毕竟,现在的新世纪传媒公司名气出去了。不再需要为招揽新人而大费苦心。
唯一没变的就是那份艺人每月底薪,1500元港币。每年也就1.8万港币。
按照总部这边签约的规模来算,即便是有上百人,也区区一两百万港币的付出。对于新世纪传媒公司来说,小菜一碟。
在此基础上,林怀东增添了一个每年一次的艺人身体全检。他记得这个年代的香江艺人,不少都是英年早逝。为了公司长久,自然要谨慎对待。
不光是身体上面的检查,精神上也是。
若能早发现,就能提前处理。
每年从十月份开始,年终之前,他的桌面上,必须要放置每个艺人的全检报告。
这件事情,会让张肃跟进,吴小天监管。
人员会让经纪人跟进,费用由公司来承担。
说起经纪人这块,林怀东也是很无奈。开始的时候,他还想要安排经纪人,助理,保镖之类。可在当下的香江,这一套不怎么理智。
便简化成为,每个经纪人只能负责不超过五位艺人的演艺事务。助理取消。保镖则是在有演出和片场阶段保持警惕和安保。
一下子,让总部的安保压力减轻不少。
会议即将结束的时候,梁淑怡说道:“老板,那电视台那边的新艺人合约,也是按照我们总部这里的签约吗?”
“一样!”
林怀东制作的新模板艺人合约,可是一次性的签订了所有的艺人活动事务。包括,电视演员,电影演员,歌手约等等。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杜绝艺人随意跳槽,而他们又无可奈何的尴尬境地。更甚至有的艺人被电视台雪藏,转过身,又跑去拍电影,当歌手,还大火一把,让外界调侃,无识人之眼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