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流量比拳头更有力(2 / 2)武术宗师:我真不想当网红首页

“怎么说呢,立法这个事儿是有非常严重的滞后性的,尤其是咱们国家在立法的时候素来是极其极其谨慎的,这是咱们国家的特色,也很难说到底是好还是坏,但暂时来看,国家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红经济出台的详细律法,这是肯定的。

各地判罚基本依靠案例、司法解释等,但司法解释每年的变化都极大,因此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此类案件中也会变得极大,所以,受舆论影响也会极大。如果以今年的相关案例来分析的话,多数时候这判罚,都是偏向网红,而不是M的,尤其是网红合同到底是不是劳务合同,当合同内容违反劳动法时是否生效,这都是有门道的,所以我想也正是因此,蔡忠才不惜使用各种下作的手段,想要抓到你们的把柄。

你的合同上确实对你们这些做网红的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像是罢工、矿工、辞职、跳槽,这些都是死线,这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在我看来,你以罢录视频这种方式来与蔡忠作对,着实是有点不智了,但是,所谓的‘拒不配合公司宣传及其他业务’,这其实是一条活线。

只要你能保证上班打卡,能保证合同规定的发布视频数量和直播时长,具体你播的是什么,如何证明你所播放的内容是拒不配合?流量本身没有好坏,可以用之于善,也可以用之于恶,懂了么?

你要是还不懂,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我这个身份,也就只能点你到这儿了,你功夫好,但你要想清楚你的功夫应该用在什么地方,咱们国家现在对正当防卫的判决很人性化,尤其是遇到舆论的时候,我想这一条你已经体验过了。”

“这样啊……”刘大炮若有所思。

“谢谢你啊张警官,我好像明白应该怎么做了。”

“最后再送你一句忠告。”

“您说。”

“你这种习武之人,一定要以刑罚,尤其是正当防卫法,当做最最核心的内功心法啊。”

“您放心,我已经懂了,对了张警官,有个事还想问问您。”

“你说。”

“之前我正当防卫的时候,对方提到的那个什么刀哥,是谁啊,蔡总好像和这个刀哥认识。”

张秋生闻言,也笑了起来,道:“上道,这个人叫陈华,绰号老刀,曾经三进宫了,十年前与蔡忠就是同一条船上的,不过蔡忠近些年搞网红已经上岸了,而这个陈华,裤腿上还有泥,一直是我们支队的重点关注对象,不过目前我们手上也还是没有他的确凿证据。”

“那张警官,我记得您跟我说过,配合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我能帮您找到这个刀哥的犯罪证据的话,不违法吧。”

“怎么会违法呢,你这叫线人,我还得谢谢你呢,来,咱俩加一下威信,我把一些基础资料发给你,你要是真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我给你提供线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