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值:15万
境界:炼虚巅峰(99/100)
炼体:八阶后期(30/100)
神魂:一百万五千丈,大乘初期
魂体:太一魂体(46/100)(+)
灵体:浴火圣体(13/100)(+)
体质:祖龙雷体(53/100)(+)
血脉:金帝龙血脉(33/100)(+)
血脉品级:七阶(3/100)(+)
仙雷法:(大成63/100+)
(备注:仙雷法圆满,可凝聚仙雷之气,足以对抗真仙!)
仙气领域:阴阳玄黄之域、鸿蒙玄黄剑域
阴阳仙气:80缕
······
阴阳本源(七蜕:90/100)(+)
龙运:四千三百二十缕
看着属性面板,陈凌面露满意之色。
这次修炼,法力已经彻底达到了炼虚巅峰,已经很难再压制了。
同时阴阳本源和阴阳仙气也增加了十数缕。
相比于与江媚柔修炼,效果就有所不如。
当然,他也不可能指望每位妻子都像江媚柔那般提升。
否则他早就进入大乘境界了。
另外就是神魂方面,突破了一百万丈,进入大乘境界神魂。
“阴阳本源已经达到七蜕了,再加上灵元仙乳,另外又提升道元清虚丹。”
“重要一点,还有九龙仙朝气运庇护。”
“这成功率应该超过七成了!”
陈凌心中暗道。
结合目前各种情况,陈凌盘算着。
当然,目前由于体内乃是四大道种并存。
所以陈凌也不敢大意。
毕竟多一个道台,雷击的威力就强悍一倍。
同样,只要能够安全渡过雷击,获得的天地回馈,同样是别人的数倍。
风险与收益同存。
不过对他来说,如今最重要的是阴阳道种和六色剑台。
这两者,前者关乎根本,后者关乎战力。
所以肯定要确保成功转化成道台。
而玄元道种和元莲道种则两个,一个是储存本源和法力的道种;一个是储存凝练阴阳本源的道种。
虽然作用不小,但如果实在难以转化为道台的话,不得已也可以舍弃。
毕竟进入合道境界的话,两個道台也足够了。
当然,四个道台都能够安然渡过雷劫的话,那就最好。
雷劫关相对好解决。
雷帝剑,强大的神识和法力都足以应对。
就是规则关这点要足够谨慎。
毕竟一直以来,自己本源足够强大,就是天地规则这方面存在弱点。
而且如今身为仙朝帝君,面对雷劫的情况,肯定有所不同。
可能威力会更加恐怖。
随后,陈凌也不再多想。
毕竟该做的准备也都已经准备妥当了。
接下来全力应对就是了。
目光看向三位美娇妻,又点开面板,查看她们的属性。
妃子姓名:苍明云
灵根:天品金灵根
灵体:青玄道体(45/100+)
(备注:青玄道体对各种本源规则能够快速领悟,轻易掌握各种功法神通,化神之前不会有瓶颈。)
境界:合道二层(16/100)
道台:青玄道台
双休加成:0
气运神相:暂无
气运加持:三品(来自仙朝气运)
功法:六相金源经(圆满:15/100),金相剑诀(圆满:5/100)
神通:金相剑域
本命宝器:金源剑
领悟规则:金属性规则(七蜕10/100)
【家族归属感:90%,家族气运:300,仙朝气运:58】
妃子姓名:胡新月
灵根:天品木灵根
灵体:木元道体(52/100+)
(备注:与木属性本源极其契合,轻易掌握木属性规则,化神之前不会有瓶颈。)
境界:炼虚巅峰(26/100)
道台:木元道种
双休加成:0
气运神相:暂无
气运加持:三品(来自仙朝气运)
功法:木元真经(圆满:15/100)
神通:万木领域
本命宝器:木元鼎
炼丹师:七阶
领悟规则:木属性规则(五蜕13/100)
【家族归属感:90%,家族气运:300,仙朝气运:58】
妃子姓名:文筱妃
灵根:天品土灵根
灵体:星源道体(56/100+)
(备注:基本星辰和空间属性,掌握星辰和空间属性规则,化神之前不会有瓶颈。)
境界:合道三层(12/100)
道台:星源道台
双休加成:0
气运神相:暂无
气运加持:三品(来自仙朝气运)
功法:纪元真解(圆满:35/100)
神通:星辰领域、混元领域
本命宝器:万星盘
阵法师:七阶极品
领悟规则:土属性规则(七蜕13/100)、星属性规则(七蜕23/100)
【家族归属感:90%,家族气运:300,仙朝气运:58】
“好!好!好!”
“一下家里又多了一名剑修,炼丹师和阵法师。”
“尤其是文筱妃,离八阶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看着三位妻子的属性,陈凌也是满心欢喜。
这波也是血赚!
······。
翌日,婚宴已经散去,但不少仙城城主和世家老祖并没有离去。
而是留下来,希望能够拜见陈凌。
陈凌要准备渡合道雷劫的事情,所以也没有召见其他人。
而是让岳丈与他们见面。
反正如今黑云仙城的事情由岳丈做主,他能够应付。
不过江媚柔两人,他则是要亲自过去拜访。
一方面是了解下孩子的情况,江媚柔是准备如何安排?
不管如何,这都是自己的血肉,自己肯定也要负责任的。
最好是能够让江媚柔嫁入陈家。
虽然江媚柔原先说过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有了孩子,或许情况会有所改变。
另外则是商议下个月前往昊阳秘境的事情。
对于昊阳秘境,他了解的并不多。
主要来自原先沧元仙城赵城主的记忆,还有一些资料则是来自吴薇。
但都并不是很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