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1 / 2)猪之舞首页

说出来很多人都不相信,蒋健之所以选择当警察,其实是因为成龙。

他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几乎是看香港电影长大的,而其中最让他痴迷的,是成龙主演的《警察故事》系列。

在那些惊险刺激的警匪故事中,成龙不仅是一个以一敌百的功夫皇帝,也是一个勇敢善良、有情有义、嫉恶如仇的好警察。

蒋健从小的梦想就是剃一个成龙似的碗盖头,学一身好身手,把罪恶一网打尽——如果能再找一个像张曼玉那么漂亮的女朋友就再好不过了。

他的这个天真小理想一直被伙伴们以及长辈们笑话,觉得怎么能以这么幼稚的理由去当警察呢,结果没想到的是,他的表现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他不仅考上了警校,并且毕业后直接进了刑警队实习。

直到他穿着警服站在大家面前时,那些曾经嘲笑过他的人才认识到这是一个怎样的人:他,蒋健,绝不只是一个光说不练的家伙。

相反,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想到什么就去做,以超强的行动力说话,并且付诸全部的努力,实现目标。

不过,虽然他当上了警察,但成龙式的英雄生涯毕竟只存在于大银幕上。

现实中的刑警生涯与他的想象存在巨大的偏差,这点在他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就显露无疑了。

那是一起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杀人案。

接到报警电话后,他跟随着自己的师傅王队去了凶案现场。

结果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他因为没戴手套和脚套,污染了痕迹,而且还因为失误从高低床上摔了下来。

虽然没受什么严重的伤,但着实丢尽了警队的脸面,完全没有自己偶像成龙的风采,反而得了难听的绰号:滑仔。

虽然随后他在卫生间抓到了那个犯罪嫌疑人——一个喝醉酒的大学生,但人生的笑柄算是彻底落下了,加上他天生敏感,自尊心比较强,年轻气盛,脾气暴躁,特别容易跟人呛起来。

久而久之,大家也不笑他了,就是觉得这人有点固执,认死理,太不好玩了。

蒋健也清楚自己这样的性格不是太好,不够圆滑,容易得罪人,但又不是太想去做大的改变。

长此以往,他开始安慰自己,认为这其实是自己的优点:直来直往,有点独行侠的风范。

再说了,做事就做事,不一定要跟所有人都做朋友,职场那一套虚伪他更是厌烦,只要坚持做自己,不损害他人,他蒋某人就对得起天地良心。

虽然性子不擅于拐弯抹角,但并不代表他缺心眼。

事实上,他是一个做事极为细致的人,而且内心绝对相信人间正义的存在,这点深深影响着他的世界观。

由于证据链完整,凶手凶器并获,作案动机夯实,这起校园杀人案可以说是板上钉钉了,但之后的一件事情对他的心灵产生了冲击。

在跟随师傅一起审讯犯罪嫌疑人赵元成的时候,后者突然开始拿自己的头猛撞面前的桌面,一直到撞得满脸是血也不肯罢休。

好不容易拉开了,却发现这家伙脸上不仅有血,还有哭泣的泪水。

“我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我爱她……”

赵元成就说了这么几句,就再也说不下去了。而师傅把证据一一摆在他的面前时,他甚至没有任何解释。

结束审讯后,师傅给蒋健上了一课:不管对方怎么装疯卖傻,我们警察办案都应该以证据说话,这是作为一名警察基本的素养。

因为有的罪犯太狡猾了,也很会演戏,我们很多时候无法看透一个人的内心。

这种观点蒋健是认同的,也认可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确实不应该掺杂任何个人情感,而是要做到铁面无私,不被蛊惑。

但问题是,那是蒋健的青年时代,他才23岁,是一个热爱成龙大哥的热血青年。

因此从那天起,他经常会在半夜里都被那张又是血又是泪的大男孩的脸折磨着,听对方哭着告诉自己他的无辜。

他其实比那个男孩大不了几岁,也在大学时暗恋过女孩,所以他很理解男孩所描述的那种情感,并且凭直觉相信他不太可能杀人。

于是,为了某种无法隐藏的良心吧,蒋健决定在法院判刑之前,尽自己所能帮忙去找证据,替男孩伸冤。

他瞒着领导,独自去了学校,找到那名报案者、五十来岁的宿管老头,听他重新描述了一遍发现凶案现场的过程:

老头每天早晚要各巡楼一次,早上的时间是7点到8点,晚上则是21点到22点。

7点15分左右,他按照往常的速度巡视到了二楼,因为是国庆假期间,大多数学生都不在宿舍,所以很多宿舍的门都是关着的。

但沿着走廊没走多久,他就感觉到自己脚下踩到了什么黏糊糊的东西。

清晨时分走廊里光线昏暗,于是他用手电照了照地下,发现了深色的液体流淌一片。

一开始他还以为那个王八蛋在走廊上尿尿了,但很快,他闻到了难以形容的腥气。

顺着手电的亮光指引,他来到了一间宿舍的门口。

液体就是从门缝下面渗出来的。

他伸手一推,门就开了,屋里一片黑暗。

“所以,案发宿舍的灯是你打开的?”蒋健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