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en公司总部大楼。
这是一栋只有六层的楼房。
而且就在ALL大厦的隔壁街道上,距离奉恩寺也只有几百米远!
此时此刻。
在这栋大楼的五楼会议室内,正在进行一场非常重要的谈判!
实际上。
谈判的各方,都对艺人工作室的股权分配方案没有意见。
现在谈判的重点,放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面。
例如,艺人工作室的选址问题。
叶宁希望由LOEN公司在总部大楼内,腾出一层楼给工作室使用。
而LOEN公司则表示,公司总部大楼空间有限,最多只能腾出半层楼给工作室。
之所以要把工作室设立在LOEN总部大楼内部。
那也是为了将来使用该公司的各种资源时,会更加方便一些!
就好比李知恩要录歌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LOEN公司的录音棚。
而不需要在工作室,与LOEN公司之间来回跑了。
除此之外,在很多谈判的细节上,代理律师金在忠也提出很多非常重要的意见。
他果然不愧是一位对娱乐公司,各种法律条文非常熟悉的资深大律师。
成功帮助叶宁,提前规避掉很多的麻烦!
而这也是叶宁为什么,要先去找专业的律师,然后才来LOEN公司谈判的主要原因。
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去解决!
经过一个下午的谈判。
最后在双方的律师帮忙下,逐条拟定出一份非常专业的合同书。
当事的四方叶宁、李知恩、裴钟汉以及LOEN公司。
一起在这份专业的合同书上,分别签字盖章(手印)!
叶宁做为唯一出资方,总投资50亿韩元(约三千万人民币)。
占据艺人工作室,百分之五十五的绝对控股权,成为该艺人工作室的社长!
LOEN公司以资源人脉入股。
获得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
李知恩以免签约费入股。
获得百分之十的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
裴钟汉以工作室主经纪人、外加室长的管理人身份。
获得百分之五的股份,成为第四大股东。
以上就是艺人工作室的股份分配情况。
而工作室目前唯一的加盟艺人李知恩,则需要继续跟工作室签定艺人加盟合约。
叶宁也不想麻烦地去重新给工作室取名了。
直接套用了在地球上,李知恩后来成立的工作室名称:EDAM!
成功签约以后,LOEN公司的负责人,简单地跟叶宁客套几句就撤了。
“裴室长!”
“EDAM娱乐公司的申报,公司办公室的装修,团队人员的招聘等各项前期工作,都需要您来辛苦负责了!”
叶宁跟裴钟汉握了握手交待道。
“叶社长尽管放心好了!”
“我拿那么高的薪酬,这些都是我份内的工作啊!”
裴钟汉直接进入状态,改称呼叶宁为社长。
“嗯!”叶宁满意点头。
“这位是金在忠律师,是我为EDAM工作室请的法律顾问!”
“除了金律师以外,我还会亲自为工作室请一位财务总监。”
“至于工作室的其它职位,就需要由裴室长全权负责招聘了啊!”
叶宁身为EDAM娱乐公司的社长。
当然有权力,在一些最重要的问题上做决策!
有了他亲自请来的法律顾问、财务总监,将来才能够安心地当一个甩手掌柜。
就不用担心。
把所有事情都交给裴钟汉负责以后,对方把公司给卖了自己都不知道!
“社长英明!”
“公司内部的管理必须规范合理,股东之间才不会互相猜疑,EDAM娱乐公司才能做大做强!”
裴钟汉瞬间秒懂叶宁的意思。
也非常直接地,将心中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