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郎算明白了,怎么大人都是一个样啊,金伯伯是的,这个刚认的顾叔叔也是的,现在很明显,死者触电死了,有法医鉴定为证,家属来闹,你刑警大队长吃不消,于是随便找个我,给你鉴定鉴定,把家属糊弄过去。
于是,孙玉郎暂时就成了青山县刑警队的编外人员,就负责一件事情,写这位触电身亡的女性的法医鉴定。
首先孙玉郎看了刑事侦查案卷,死者庄某某,女性,36岁,育有1女8岁,生前是玉林路小学老师,丈夫尤某某,男性,38岁,是县电力局的一名设备维修安装人员,职称还是助理工程师。
看到这里,孙玉郎觉得有意思了,电工的老婆触电身亡,这也太巧合了吧,你要是溺水,车祸,坠楼等等原因,还没人怀疑,可偏偏是触电,难怪女方家里人死盯着不放,换成是我,我也怀疑啊。
接着看下去,2003年1月20日,患者一家人在家吃了午饭,丈夫带女儿去上班上学,妻子说在家休息一会再走。下午5点半,丈夫接了女儿回家的时候,发现妻子已经在家触电了,然后赶紧打120,叫邻居帮忙,但为时已晚,妻子已经死了。
在卷宗上,邻居也都是一样的表述,说丈夫慌里慌张地惊呼,大家那时候正好刚回家,赶忙去帮忙之类。
然后现场描述是:房子是二室一厅一卫布局,小孩房没异常,大人房床上有两床被子,一床叠好的,一床展开的,符合妻子午睡用了一床。卧室的一边是一张熨衣服用的折叠桌子,桌子上有一件衬衫,死者就倒在桌子边上,熨斗掉在一旁,还有电线连着桌子边上墙壁的插座,死者穿着睡衣,赤足。外面客厅餐桌上有剩饭剩菜,跟死者家属描述一家人吃了午饭符合。
然后是死者的法医解剖报告。全身上下无勒痕,扼痕,也除右手电击伤外,无其他外伤伤痕伤疤,排除其他致命伤。死者眼结膜,牙龈,心肺表明浆膜下都有出血点,内脏淤血明显,血液不凝固,符合电击导致的窒息死亡。
胃内有未消化完全的米饭花菜等食物残渣,经化验排除氰化物、有机磷等毒物,患者血液化验也排除氰化物、有机磷等毒物,所以结合现场勘验,可以排除机械性死亡和中毒死亡。
然后是死者右手创口描述,一个8X8cm的创口,黄色,中部平坦,质地硬,干燥,中间有**状突起,周边隆起,隆起表面呈黑褐色,中间夹杂亮白色,隆起周围有一圈紫红色淤血带。创口组织进病理学检查符合电击伤病理改变。故此,符合电击伤流入道伤口。
右足有散在红色斑点。符合电流流出道伤口。
最终结论就是结合尸体的解剖及病理结果,符合生前遭右手电击导致的窒息死亡。
唯一的疑点是那个电熨斗,鉴定是正常的,没有漏电,也没有被人改装的痕迹。
孙玉郎反复看了两遍,没问题啊,就是不慎触电死亡啊。反正以自己的脑容量,是想不出哪还有问题了,更何况有限的脑容量还被该死的系统占据了一部分呢。
但现在问题是,顾叔叔让自己再写一份法医鉴定,这就难为人了,自己只是学了法医学这门课而已,跟人家科班出身的法医学专业的法医差的可不是一点两点,差距很大好不好。现在自己顶多再抄写一遍这个法医鉴定报告,重写,怎么可能。
但抄一遍,顾叔叔肯定不认可的,死者的父母与哥哥肯定也不认可,怎么办,纠结了。要不还是问问女福尔摩斯吧,不过有用吗?现在是要求一份法医鉴定,而不是推理判断,那个英语系专业的丫头比自己还差呢。
不过急病乱投医,还是问问吧。于是孙玉郎给樊欣欣打了电话。
“孙玉郎,你现在是不是很潇洒?不用上课,早上要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是不是啊?”樊欣欣劈头盖脸就这么一桶询问。
这哪跟哪,我是不是做错了,不该打这个电话啊,孙玉郎开始质疑自己起先的决定来,“那个,有个案子,你感兴趣吗?”
“啊,案子,什么案子,暗夜公爵杀人事件,还是满月之夜的双重迷案?”
孙玉郎郁闷了,这什么啊,听描述肯定是柯南那个动画片的情节了,我应该是打错电话了,我就不该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