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
北城
百药堂,马厩。
林夕抱满一怀上好马料,草草用铡刀切了几下,便丢进了马厩之中。
大马哼哼了几声,低头吃了起来。
“唉!马过的都比人好,”
其实他不是这方世界的人,
前世本是一个还未毕业的大学生,
冬天气寒,熬夜久了,或是蒙着被子睡的缘故,一觉醒来,也就到了这个世界。
正巧此界也是冬夜,
前身这个倒霉蛋,似乎是个穷秀才,单穿着书生长袍,怀里没个钱两,只能抱着软草取暖!
结果被活活冻死在黑山县东边的破庙里。
他醒来时,四肢僵硬,面色青铁,估计比起冰块好不了多少,差点又去了一回。
还好运气还不错,
恰逢百药堂大收杂役,从别城回黑山县时,顺手将他收了。
如今他是一个百药堂的杂役。
职位算个编制,是个铁饭碗。
喂马的,没人抢,可不是铁饭碗嘛!
“小林,马也喂完没?这马可金贵,得多喂一点。”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在旁问道。
这老头是百药堂喂马元老,林夕只知道他姓刘,对养马有一手。
林夕初来乍到这几日,没少问这老头。
听见他在问,林夕随口答道:“您老说的对,这冬天草料不能少,早晨我喂了一回,刚刚可是今天第三回了,”
“别忘了添一点温水。”
“唉,我这就去,”
马厩在百药堂最后院,小跑一顿来到前院,
厨房里面有个胖子。
是个胆大的,经常拉着林夕要他偷东西吃,姓王,所以叫他王大胆儿!
“大胆儿,给点热水,马爷要用。”
王大胆指着厨房里面,
“喽,自己勺一点。这马真金贵。”
“别说了,我一想还要照顾这破马一个冬天,心里就烦的慌。”
林夕难受,
“嘿嘿,谁说不是呢!可惜当时我不认识你,不然一定把你要到厨房来。”王大胆笑道。
“得了得了,反正只是服侍马,总比服侍人强的多。你等我伺候好马爷,就来找你。”
说罢,抱着一盆热水回去了。不多时,林夕又匆匆忙跑了回来。
王大胆见林夕来了。
连忙从厨房里面摸了一个鸡腿。
林夕见怪不怪,
啃着鸡腿道:“这鸡?”
“这是野鸡,百药堂招了一批护卫队,听说外面开始乱了,所以招了那么多杂役,招了一批护卫队。得用好的喂他们。”
“那你还偷,”
林夕也有消息,外界开始乱了,但是没想到这么严重,连百药堂这种医院性质的地方也要拥兵自重了。
“那你别吃,”王大胆回怼了一句,
林夕白了一眼,:“再给我拿一个鸡头来,吃点脑子补补,”
“自己去,”
林夕偷摸伸进脑袋,果真没人。
拽了一个连着整个脖子的鸡头,开始啃起来。
王大胆吃的快,又进去摸了一块鸡翅膀。
出来后和林夕肩靠肩依在一起。
“林夕,你知道吗?”
“什么?”
“百药堂不止招了几支护卫队,还雇了几个高手当客卿。”
“招就招吧,还能收我们当徒弟不成,混吃等死吧!”林夕撇眼看右下角
那里有一块透明的光幕。
他猜测是一个面板,但是测试了许多,上面没有半点显示。
“哎!还真能,听我师傅说,过几日,百药堂确定好章程,就让那几个高手看看,庄园里面有没有有天赋的,什么做药学医,什么武功秘籍,百药堂一应全出了。”
“真的吗?”林夕心动了。
他也有猜测,跑步等锻炼身体的技巧上不了面板,或许是太低级了些,如果是武功秘籍的话,或许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