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6收尾(2 / 2)一拳之敌首页

少女的请求,刘马答应了。

至于原则,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不能吃还不如丢掉。

刘马猜测少女可能是个富人家的孩子,为了寻求刺激跑到这里,要知道前段时间还有很多人把探索无人区当成冒险游戏,只不过在尝试探险的第一批人只进不出之后,都老实了。

那些不知道该说是无脑还是勇敢的人如今坟头草已有一尺多高,本身没什么战斗力,碰见任何怪物都是被秒的命,不巧的是自己刚好出去杀了一只鳄鱼剥皮做腰带。

跑几百公里就为了剥个皮子做腰带,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嘛。

还不是没钱给闹的,说起来都是累啊,刘马这种能躺着绝不坐的主表示真心无奈。

看着少女躺在地上没有一点起来的意思,刘马有些挠头,估计是刚才受的最后一击把气力打散了,不然不会在他这种优质男人面前这么不顾形象。

只见刘马弯腰曲腿以一个标准的抗麻袋姿势把少女扛到肩上,一看架势就知道在工地搬砖多年,既没有用公主抱,也没有用备胎背,果然没有女朋友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下苦了肩膀上的少女,差点被硌的再吐一口血。

刘马用胳膊箍住少女的腿站起身来,姿势倒没有多么暧昧,只是少女长期锻炼显得挺翘有弹性的臀部离刘马的脸相当近,连刘马走路呼出的热气都能隐隐感受到,少女脸红红的想:这个呆头鹅故意的吧,没看出来除了是个财迷还这么色眯眯的。

刘马带着少女,慢悠悠地走向蜂刺落地的方向,一眼便看到它横躺在地,黄绿色的花纹在其上有序排列,看起来很是舒服,蜂刺的刃越往顶端越窄,似剑又不是剑,脚挑起它到手中,挥两下,听风声刃还是挺薄的,把尖端直直对着下方放手,蜂刺竟没入接近一半,心中暗赞一声:“好兵器!”

要知道动乱年代的战斗,若有个趁手兵器活下来的几率能多出一倍。

走到半路,刘马才想起来问姓名。

“喂,你叫什么?”

“蜂鸟,你呢?”

“刘马。”

大动乱后,所有人住店坐车时查身份证更为严格,条件苛刻到没有黄牛生长的土壤,至于刘马这种不清楚对方身份就敢往家里带的类型,要么被坑上几次及时改过来,要么死的尸骨无存,这可不是危言耸听,X市里就已经发生过好几起类似原因的命案。

刘马只顾着嗅少女身上的香气,差点把询问身份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虽然他的住处没接待过外人,但这种事情网上已说过很多次,稍稍留意一下就能抓住重点。

扛着蜂鸟到小窝,径直走到自己的房间,把人轻轻放到床上,顺手抖起一床太空被盖到蜂鸟身上,拉上窗帘,打开空调,看一切妥当静悄悄关门出去,蜂鸟感受着四周安静的黑暗,沉沉地进入梦乡。

值得一提的是,蜂鸟并没有怀疑刘马与神秘人有什么关联,即便亲眼看到他把螳螂KO,可螳螂与外面的巨无霸相差还是蛮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