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疙瘩回来啦,妈刚给你蒸好馍儿,正好趁热吃吧。”秉昆点点头,接过了馍就吃了起来。
“这孩子,先洗手再吃饭。”周母以不容分说的气势夺过了秉昆手里的馍,他只得讪讪地去洗手。“妈,你腌的酸菜给我整点儿呗。”
“行,妈给你取去啊。”
周秉昆一个馍刚下肚,面前就摆上了一盘酸菜。
“老疙瘩,妈问你啊。”周母坐在秉昆对面,脸上无不殷切的问道。
“妈,你说呗。”周秉昆答话答得快,手上的动作可没停。他就好吃这一口酸菜。
“娟儿去哪插队了啊,啥时候回来一回?”李素华是打心底里喜欢郑娟,又踏实又老实,又善良又好看。
别说光字片,就是整个共乐区,除了周蓉也没一个能比得上的。至于家境,那算什么的。亲家母郑秀是个过于心善的人,把郑娟拉扯大不容易,还收养了一个看不见的小男孩。郑娟是个苦命的孩子,可苦难造就了她金子般的品格。日子日子,是两口子帮扶着越过越好的。自家儿子有本事,郑娟又温驯,不愁日子过不好。
秉昆本来还好奇母亲要问什么,一听这个问题,他恍然大悟。母亲喜欢郑娟他是预见到的。
“我忘了说了。娟儿去青共农场的食堂,在原辽市。放假要服从安排,不过离得这么近,有假娟儿就会回来的。”秉昆反省了自己思考事情不够妥帖,没有提前告知母亲郑娟的去向。接着又笑着打趣“您就别操心了,您儿媳妇早晚过门。到时候让她早晚在您跟前伺候您。也不见您关心关心我,我上哪说理去。”
“妈还不关心你,妈不关心你你能长这么大呀?”周母也笑了“再说,我家老疙瘩现在这么有本事,还用妈操心?”
虽然只有他和母亲两个人,但是秉昆却没感到孤独了。
秉昆去商店买了一瓶老白干又到后街去了。
“叔!”秉昆进屋以后把酒放桌子上。
“你小子这几天来的很勤啊。”张承志笑着说了一句,张承志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只不过上面的领导让他多待几年,凑够工龄也能多发些退休工资。这一笑,清癯的脸上就布满了褶子。
秉昆讪讪一笑也不接话,放下酒就准备出门。
“嘿,你小子,说你一句还不乐意了?”张承志开口留住秉昆。
“哪能呢叔。”秉昆回头。他心里是真没不乐意,张叔的话也没恶意,更何况还帮了自己。
“没不乐意走什么,没事儿就坐下,陪老头子喝两盅。有事儿你就自己去忙吧。老头子也不留你。”
秉昆依言坐下,两人推杯换盏至天色将暗,好不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