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给我假惺惺的。”
罗斯说着,一边从雪茄盒子里拿出三根雪茄,一根根塞进雪茄剪。
“有大鱼便宜我?那肯定是因为你能从中捞到更大的鲸鱼!”
罗杰耸耸肩:“哈,哥懂我。”
“说说吧,只要我的好处够大,也不是不能谈。”
罗斯把雪茄分给罗杰和乔治,罗杰打个响指,三支雪茄同时点燃。
“是这样的。”罗杰叼着雪茄,含糊不清道,“纽约港那块有个纺织厂,里面有一群...”
他特意顿了顿,然后才一个字一个字的喊出来:
“恐怖分子!!!”
乔治心中一惊。
那帮不是杀手吗?
怎么被罗杰说成恐怖分子了?
罗斯也是冷哼一声:“恐怖分子?哪国的恐怖分子。”
“就是米国的。”罗杰指了指脚下,“他们常年搞暗杀,暗杀对象从国内到国外,从无辜平民到无辜要员,其中就包括我身旁这位史黛西警官,这不是恐怖分子是什么?对吧,乔治?”
“额...那是当然。”乔治总算明白罗杰的意图了。
杀手和恐怖分子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杀手归警察管,撑死了也就是联邦调查局管。
而恐怖分子...就要国防部出马了。
这正是罗杰的目的。
在米国,打击普通黑帮或者毒贩都要讲究证据,先抓人再取证这一套是万万使不得的。
一般来讲,从搜集证据到抓人,再到庭审宣判,短则半年,长则数年,甚至数十年。
不管是冲进校园突突小朋友,还是当着无数目击者跪杀黑人,都要依法审判。
很多时候明知道嫌疑犯罪不可恕,最后也还是无罪释放,就是因为取证程序出了问题。
当然这个要看律师的本事。
但是!
一旦牵扯到恐怖分子…
那走的就完全是另一套法律了。
这套法律怎么说呢…
就很米国。
没有铁证?没关系,只要有哪怕一点点怀疑,就可以先斩后奏。
哪怕是杀错了都没关系。
官方用语叫附带伤害。
所以,把纺织厂里的互助会定义为恐怖分子,这件事就好办了。
不用搜查,不用取证,可以直接撞开纺织厂的大门喊‘双手抱头蹲下’。
只要里面的人展现出一点点不配合的态度…
立刻就可以把他们全突突了。
更大的好处是,既然对方是恐怖分子,就不用麻烦警察了。
直接可以上军队!
这不是维持治安,是平乱反恐!!!
这样,罗杰就可以绕过整个法务和警务系统,用军队去推互助会。
等互助会被推平了,黑扑克的那帮警察都还蒙在鼓里呢。
问题是,罗杰能让罗斯就这么简单的派出军队去干互助会?
显然不会。
罗斯看着罗杰的笑脸,冷哼一声:“你总不能空口无凭吧,有证据没有?”
“没有。”罗杰很坦白,“但没关系,那座纺织厂里面有,军队杀进去,证据要多少有多少。”
“你可别吹牛,里面至少得有几十个枪手几百条枪,再有点重武器啥的,才算证据。”
“这些都有,还不止。”罗素飒然一笑,“还有好几具尸体。”
这些东西,纺织厂里还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