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即便是作为商业联盟,NBA当局鼓励的是良好的氛并不主张大批的高中生学打球,另外一个方面,也是为了联盟末来的商业利益着想,让更多的成熟球员控制球场保世界第一联盟的观赏性与竟争能力。
从则的书面蛋论来说,所有的没有完成持续拍球且持球移动达到三步以的球场行为都可以视作走步、这个持球移动的概念,只受到持球方进攻投篮行为产生或者球传行为的产生而发生质的变化。
走步的概念近年来NBA的吹已经是越来越松,演化到球员进攻流畅性或者欣赏性不受干拢就得过且过的地步,这不是一种好的趋势。
换句话说,基本功扎实的球员,很有可能,一子养成的习惯就是不运球都不会移动,而这样的球员真是现在NBA所缺少的现在的很多NBA球员在快攻中不干不净的脚下小动作不少,有的是裁判为了观赏性干脆不吹,有的是熟练到裁判都没有察觉到,这不是好现象。
所有的比赛都应该建立在公开公正公平基础,打过球的人都知道,即便进攻方进攻得手,防守方少许考虑一下为啥防守脚步全都没有失策还会漏一个投篮位置就会回想进攻方是否脚下不干净。
近年来,NBA在走步违例比较明显的情况有三种,首先,背对篮强打,由于对抗中裁判比较注重手动作,且进攻球员受到严防后,有时候为了出手投篮,在投篮前的最后一步,脚底下不干净的情况不在少数。
而这种情况,因为裁判更把眼神注重半身对抗的犯规与否,而有时候会忽略进攻方的最后一步的支撑脚不明显移动,因此经常有洞可钻其次,快攻中,流畅性和欣赏性足以让裁判略走步例的快攻不少,有时候的快攻扣篮,持球球员连续四步移动,而裁判都未必会吹罚。
比较经典的例子是: Jason Kidd运球两次背后转移后的自己篮,这个动作,从停止运球到球出手,一共移动了四步,但是流畅型和花哨的确花缭乱,即便是现在, NBA A节目中,有时候还可以看到这个行为出现在精彩镜头回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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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前球员转身走底线,这个动作经常性出现的走步违例是,当转身拍第一次球准备往内线走的行为发生之前,支撑脚已经开始有了移动,比较常见的,以及比较有名的 Gar.和 Chris Webber,一则速度迅留不及掩耳,判乃至于对手还没有反应,已经完成扣篮,防守方底线开球。
二则,这个缺少忧秀内线的时代,且防守方更注重底线防守,有实力游有余作这样动作的球员并不多,一般得出这类动作的均为顶级前锋,大牌效应让裁判开闭也有一定成分。
走步并非好的趋势,如果一个篮球联盟需要放宽篮球的进政尺度才可以保进攻欣性的话,那就无这些年的新秀们脚底下不净的来越多,且忽视基本功训练的现象不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