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兰迪了。
方才老妈说的汤姆逊多半就是自己的老板,不过此前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正想着,兰迪拿起手上的那团抹布,打开一瞧,上边赫然印有“汤姆逊酒馆”的斜体字样。
这工作服上满是油污,一股食物残渣与酒精混合在一起都快要发霉的恶心气味直冲大脑。
不过,这酒馆在哪里,也不给个地图导航一下。
现在这意思可不就是游乐园里玩碰碰车,能到哪里全靠碰么?
似乎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此时所处的位置像是一座海岛小镇,因为不远处就可以看到海,说明镇子的中心是处于这座小岛地势较高的地带。
街道是纯泥土地,两旁搭建的房屋粗略来看应该是木制结构,看模样非常朴素。
朴素都是较为褒义了,说直白点就是十分原始落后。
兰迪就沿着这条主干道慢慢朝前走,现在应该是人们的工作时间,大街上几乎看不见几个人影,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自己还没走到镇子的中心区域。
经过了一个十字路口,兰迪朝路口其他三个方向望了望,本能地朝着看起来最热闹的那条路继续前行。
这不,在这条热闹的街上没走几步路,就看见前方簇拥着一堆密密麻麻的人。
看来,围观凑热闹在哪个世界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凭借着高大魁梧的身材,兰迪只是用手臂轻轻拨弄了几下,前面挤着的瘦弱人群就被撇出了一个空隙。
“都说了,我不想再重复一遍,赶紧把店里的全部财物交出来,不然,我可不能保证我们伟大的爱比达大人能有我这般的好脾气。”
叫嚣着的是一个满脸脏兮兮胡子拉碴的男子,身上穿着的衣服简直就像是碎布拼凑在一起的,一边说话,满口黄牙的嘴巴还朝外溅射着唾沫星子。
躺在地上的是一位打扮精致体型微胖的鱼人女士,她的脸上满是惊恐,似乎十分畏惧这个野蛮的邋遢鬼。
“求求你,求求你饶了我吧,我已经把店里所有的现金都给你了,再多也没有了,店里的衣服还得拿来卖贴补家用,海贼大人,请您给我留条活路吧。”
这位鱼人女士几乎哭丧着哀求,不过站着的肮脏海贼并没有就此轻饶的意思。
“喂,你们怎么不去帮忙,这家伙手里又没有枪,一把小短刀有什么好怕的。咱们人这么多,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淹死了。”
“神经病,要去你去啊。”一旁接话的是个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子,兰迪满是辛酸,好歹都是一个镇子上居住的居民,怎么全都是一副看热闹的心态,就没有一点邻里乡亲的情分么?
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不过,仔细回忆起自己所处的那个世界,好像吃瓜群众一直就是这个态度,只要躺在地上的那个人跟自己没有关系,管他是死是活,都会一如既往地安心吃着瓜,瓜凉了戏完了,人自然就散了。
不可抗力?不可抗哩!
正如方才那个小青年所说的,要上你上,不上就别逼逼。
兰迪望了望两只粗壮的手臂,这才想起来现在的身子可不是往昔那个戴着近视眼镜,一脸肾虚相的宅男,而是个子高约两米,浑身肌肉扎实无比的鱼人壮汉。
前边站着的不过就是一个举着小弯刀的孱弱海贼而已,看那身板估计都吃不下自己一拳。
“嘿,臭海贼,有什么冲着我来,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女算什么本事?”
撇开人群,兰迪高大威猛的样子像个英雄一样站到了海贼跟前。
被轻视的感觉让这个手拿弯刀的海贼心情十分不爽,视线由原来盯着地上的鱼人妇女,转而看向这个打算见义勇为的鱼人汉子。
不过奈何自己的身高差距,只能平视到兰迪的胸口。
一把被擦的锃亮的火枪不知道被从什么地方掏了出来,这海贼的脸上满是鄙夷,话语又重新嚣张了起来。
“小子,你刚才叫我什么?再给我重复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