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你嘴快,叫你不把门,看吧,说漏嘴的下场是什么?还风儿,我还云儿雨儿呢,咋嘴这么欠呢? “风你个头啊风,姐姐,叫姐姐,姐姐知道吧?”盛清风嘴角微抽着矫正道。 盛玄得意的笑了下,道:“我比你高,比你大,不能叫姐姐。” 回答它的,是某人丢过来的杂草团。 盛玄没有躲,笑声更加明朗了。 上半夜,在它的插科打诨下度过了。 这个时候,一没端脑玩,二没乐子消遣,盛清风难得想要看会星星,结果被盛玄扛着进了车,说是不准她熬夜。 盛清风:“......”是她的错觉吗?为什么感觉这小子越来越爱管束自己了? 最诡异的,她居然下意识顺从了。 不对呀,她还可以挣扎两下的。 盛清风顶着一脑门的不愿意,被某人哄着终于闭上了眼。 算了,面对某只丧尸干巴巴的/鬼/故事催眠曲,她还是睡觉来的清净。 翌日醒来时,她发现一向守在车里的盛玄居然不在!! 盛清风还有些懵,一直以来习惯了它的守护,竟会在这个时候,感到不适应,心底里甚至不大舒坦。 她皱了皱眉,飞快洗了把脸,打算先在原地等一会。 这种情况,实在太不正常了。 她有些想不通,将四周负责警戒的丧尸们挨个注视了一遍后,最终死心了。 好在片刻的不适很快就过去了,她吃了两个面包,一瓶/牛/奶/,四块巧克力后,心情再度转好。 而一大早就消失的某个家伙,此时正在十里开外的一个水池子里洗手。 它任由池水没过膝盖,身上遍体鳞伤,特别是脖颈到小腹,有一条狭长的口子,几乎让它开肠破肚。 乌黑的血不断流逝,它的伤口却也在飞快愈合着。 就在它认真清洗身上的血渍时,躺在池边,被五马分尸的丧尸,它的身子再度愈合了。 这只丧尸的愈合能力,比起盛玄来,还要令人发指! 被拆开的四肢,就跟木头人一样组合了起来,它的表面覆盖着一层坚硬而凹凸的皮,效果看上去更像是铠甲。 铜铃大的眼白,足足两指长的獠牙,腥臭的液体从它嘴里不断溢出。 它的体型要比正常人来大上三倍,就连身高,也比两个盛玄加起来还要多出些许。 既不像人类,又不像丧尸,感觉像是结合了两者而孕育出来的产物。 这就是一个怪物,怎么杀都杀不死。盛玄在凌晨四点,就察觉到这怪物在接近她们。 更准确来说,怪物是冲着它来的。 刚开始,它以为解决这家伙,只用上片刻即可。 可就在它费劲儿杀了怪物,准备回去时,怪物再度活了过来,不仅如此,还从背后突袭了它。 盛玄一个不查,差点葬送了小命。 好在它的反应非常敏捷,堪堪躲过那致命一击后,又与这怪物周旋了起来。 可紧接着它发现,这怪物怎么打都打不死,不,该说它的愈合能力太惊人了! 伤的在重,也能愈合,根本弄不死。 盛玄打的越来越不耐烦,因为这个时候,盛清风该醒了。她要是发现自己不在,肯定会不开心的。长期建立起来的信任与习惯,会因为这一次的不准时,而动摇。 它的动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凌厉霸道。 可没有用,当它以为,只要捏碎怪物脑袋,就能彻底弄死怪物时,这不,洗个手的功夫,怪物又复活了。 这种愈合能力太过恐怖,如果面对它的是正常人类,早就死透了。 就算搁在盛玄手里,也倍觉棘手。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它目前感知到,这方圆十里,也就身边这一只怪物。 要是有更多的,它想自己会崩溃的。所以,要变强,不能让身边的人受伤,再次面临这种危险。 盛玄在那一瞬间,想了很多很多。 而有一些事情,它永远都不会允许发生。 身上的伤口愈合的差不多了,那怪物也扑了过来。 经过长久的对战,它发现这怪物没有思维,只会下意识的攻击。它什么都不忌口,荤素皆 吃。但是怪物最喜欢的,估计是丧尸晶核。 而且,等级越高的丧尸晶核,它就越感兴趣。 这样的东西,简直就像为丧尸量身定做的天敌。 怪物拥有打不死能力,可盛玄却觉得,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逃不过软肋的存在。 既然脑袋不是,那就弄其他的地方。 心肝脾胃肾,甚至是多出来的不知名的器官,通通弄碎就好了。 抱着这样的信念,盛玄亮出了自己的指甲,下一瞬,出现了怪物的上方。 第一个目标,当然是弄碎它的脑袋,那样它的行动会变迟缓。 怪物的惨叫声是从腹中发出,盛玄成功得手后,它的爪子,伸向了怪物的其他器官。 该说是皇天不负苦心尸吗?弄碎了这怪物一个类似肺泡的器官后,怪物的再生能力停止了。 盛玄终于松了口气,它飞快掠去了城镇中,从商店里翻找出与身上款式类似的衣服后,将自己彻底洗干净,才折了回去。 往返时,它不大放心,还特意瞄了一眼那怪物的残骸。担心会有意外,它直接招来丧尸,将那怪物的残骸吃干净,才放心离开。 回到落脚处,已经是上午十点了。它从四点离开,整整离开了六个小时。 盛玄隐隐有些不安的回到那儿,还未走近,就看到了熟悉的人影。她坐在树荫下,手里头拿着本言情小说,正看得津津有味。 亏它还担心这丫头会不习惯呢,怎么感觉,它不在,盛清风活得好像更舒适了? 盛玄一想到这点,整个‘人’都感觉不大好了。 饶是它坐到对方的身边,盛清风连眼皮子都没抬,直接问道:“你身上怎么味道这么大?喷香水了?” 盛玄嘴张了张,差点还以为自己露馅了呢,没想到峰回路转,便回道:“好闻,就喷了点。” 盛清风闻言,终于抬起头,往它的面上瞥了眼,语气寡淡道:“你不要告诉我,为了喷个香水,就去了整整一个上午。” “我腿短,跑得不快,百货楼离这确实远了些。”盛玄厚颜无耻的回道。 “你这是在拐着弯骂我腿短?”盛清风不满的扫了眼对方的大长腿,又看着自己短了大半截的小短腿,怒了。 盛玄表情一僵,反应过来立即出声补救道:“不,不是,你的腿又长又直,真的,我从来不撒谎的。” “那香水呢?”听到了这个回答,暂且满意的盛清风,立即转换了话题。 猝不及防被索要香水的盛玄,愣住了。 它...它当时急着赶回来,香水瓶也是喷了就扔,哪里还记得带回来啊! “我...我...忘记带回来了。”好久都不曾结巴的盛玄,都吓的老毛病又犯了。 此时的盛玄已经察觉到了,她绝对生气了,因为自己的不告而别,哪怕用最快的时间赶回来,她还是生气了。 怎么办?要不要回去把香水瓶重新带回来?唔,一瓶不够,干脆整个店里的都搬过来吧? 说做就做,盛玄立即起身,它的动作有些突然,身旁的盛清风立马伸手给拽住了,道:“又去哪?能不能先吱个声在行动?” 好歹也处了一段时间,便是养条狗,都养出感情了。 她来这个位面,最先接触的便是这只青皮丧尸,哪怕它男大十八变,总归还是那一只。 盛玄真要有了好歹,她觉着,自己可能会很难过,最好还是等着撒博士成功制出血清,让它变回人类吧。 不过,要是真便成人了,它作为丧尸的记忆,应该不存在了吧? 想到这点,她猛地拍了下自己的额头,将心底生出的异样压了下去,这才放下心来。 本身就是要桥归桥,路归路的,她是过客,能停留的时间不会长,所以小玄不记得才好。 踏马哒,人就是这样,好不容易认识个朋友吧,相处的稍微久点,它对你稍微好点,就能在心底里留下痕迹。 被拉住的盛玄,老实交代道:“我去将香水带回来,你还会生气吗?” 誓死不承认自己生气的盛清风,嘴一撇道:“没生气,不用了,我才不喜欢那玩意儿。” 她说完,立刻松开了手。也没管它,只继续看起了书。 盛玄面上有一瞬的迷茫,不过它还是非常尊重对方的意见,既然她说不用,不喜欢,那就再也不喷了。 虽然,它是担心那怪物残留的气味,会引起她的不适。 不过眼下嘛,啥都不想了。它还是老老实实待在边上,陪她看完手里头这本书吧。 最终,它究竟去干嘛了,盛清风也没有过问。看了会书后,因为天气实在太热了,她回到了车子里。 她不想再碰方向盘,便教着盛玄学会了开车。 这小子聪明的很,上手又快,况且在旁边看的多了,她教了一遍便会了。 盛清风想起自己摸索的那段时间,心下不禁戚戚然。 果然,人跟人不能比,一比,便造成了成吨的伤害值。 不过她也轻快了,自个坐在副驾驶座,吃着搜刮来的西瓜,吹着热风,整个人都美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