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我回不去的青春(2 / 2)一见倾城首页

是的,我们的高三生活是在门卫叔叔一丝不苟的看管中开始的。

我高中最爱发呆走神。不分时间场合,课堂上,课间,甚至是在跑操的路上。

我学习很烂,稳居班级倒数,数理化听不懂,老班是英语老师,可即便是这样也没能威慑住我时常打瞌睡的毛病。第一次当中出糗是任时风坐在和我之间隔了一排的第三排角落,并且他的同桌是个极其优秀且温柔的女孩子。

那时候跟班上同学还没有很熟,跟任时风更不熟,关于他的记忆也全都是“这兄弟学习真刻苦!”无论什么时候你注意他的时候,他都在低头做题的那种,除了学霸人设,完全没什么其他新鲜印象。而我就不行了,越奢望什么越会弄巧成拙。

偶然一次的英语课上,我在老班的“催眠曲”中昏昏欲睡,最终不醒人事。在我以为可以侥幸逃过一切的时候,我瞌睡的脑袋适时出卖了主人。我的身体持续保持一种动作不动,手里的笔已经在试卷上戳出了无数个小黑点,不停滑落的头战胜不了睡虫,于是,在半梦半醒之间,我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拎了起来,好惨,我被老班拎着帽子强行站起来,然后就不可避免地睁着睡眼认下了一场洋洋洒洒的批斗词,老班说什么倒是没怎么注意,只听见周围一片哄笑声,最有辨识度的就是任时风的那个漂亮同桌,正在阴阳怪气什么,转身回头张望,想要用视线强行掐断吵闹的声音,才一转身,正巧瞥见了任时风的视线,好吧,那其中的复杂,是能让人无地自容的。也就没了不在意的底气,赶紧转了回来,故事的最后,是老班黑着脸指着门口让我出去罚站。

好吧,没办法,都是因果循环。

初秋时节,门外的风吹在身上无比舒服,烦恼瞬间烟消云散。“在外边挺好的,反正也听不懂。”现在想想我也猜不透为什么当时的我脸皮竟然那么厚,能说出这么不着调的话。在我以为只要成功挺过下课铃响就彻底解脱了的时候,谁知道半路杀出来个任时风。他竟然也走了出来,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被老班罚站,问他原因,他说是因为不认同老师的观点,跟他顶了几句。

“大哥,我十七岁了,你别骗我!!”

“真的。”

只有一句简单的对话,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可是我却魔怔似的觉得这小子有点东西。好像也正是从这儿开始,我跟他才有了后来难以割舍的孽缘。

所以,现在想想,挺后悔的,如果一开始我能不那么吊儿郎当跟个傻小子似的跟他称兄道弟,或许以后就不会有那么多让我悔青了肠子的交集,更不会让我产生一些觉得“他对我有点特别”的莫名其妙的念头。

时至今日,它们依旧黏连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还会时不时地隐隐作痛,而我却始终没有勇气,不敢公之于众,然后硬生生地把我磨成了一个伤痛文学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