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凝从小就随岳小天,长得特别漂亮,而且特别斯文懂礼貌,跟农村里的孩子截然不同。
卓健成毕竟是去过城里有些见识到人,坚持让几个孩子都去读了小学、上了初中。
等到卓凝上初中的时候,改革开放的春风又开始在南方吹起。卓健成看到了商机,再次去魔都经商。
等到了魔都他才知道,岳小天留给他的不止是一个女儿,还有一套珍藏的黄金首饰。
当时卓健成卖了那些黄金,好歹有了做生意的第一桶金,加上他自己确实有这些商业头脑,很快就在魔都站稳了脚跟。
之后,卓健成不断打拼,才慢慢有了早期的天成纺织厂。
天成,岳小天的天,卓健成的成。
这些事,作为农村妇女的王淑英根本不知道,还以为自己丈夫有本事,逢人就炫耀。
家里的老大卓卓亚军也出来的早,读完初中就没读了,跟着他老爹一起做生意。
其他几个好歹读了高中,就两个女儿最争气都考上了大学,不过卓琴没有卓凝成绩好,只是上了个普通的大专,还是卓凝最出息考上了魔都最好的大学。
当时的王淑英还不知道岳小天的事儿,也不把卓凝当收养的孩子,想想孩子也不容易,只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她还为自己闺女考上魔都大学,高兴了很久。
可惜好景不长,就在卓凝读大二的时候,遇到了一件事。
卓家的生意越做越大,隐隐有成为魔都第一民营企业的势头。
不过那个年代生意要做大,还得有点政治背景。
卓家是纯种泥腿子出身,祖上三代都是农村人,哪儿那么容易弄到政治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