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版权申请效率相当惊人,不像前世那样,至少得十五个工作日。
“版权的事弄好了,接下来就是去找间录音棚。”
林澈开始在手机上搜索起来。
阳市坐拥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与影视行业沾边的产业自然不胜枚举,这才搜索没一会,林澈就搜到不下十间商业性质的录音棚。
“还真巧,附近就有一家录音棚,这下连打车的钱也省了。”
林澈也没看这间录音棚的评价如何,穿好衣服裤子,顺便用水冲了冲脚就直接出门了。
按照搜索信息提供的地址,林澈在这条道徘徊了好几分钟,才在一个旮沓胡同找到这家店。
坦白讲这第一印象,给林澈的感觉就很不专业。
“录歌吗?今天打折,一首一百块。”
一百?
没记错的话,全市统一定价也就这个数吧?
你管这叫打折?
九九折?
店主是个不修边幅的男人,给人一种不算浓烈的颓废观感,此刻看上去无精打采的,丝毫没有别家店笑脸迎客的商家态度,更像是爱买买,不买滚蛋。
就这态度还做买卖?
林澈扫了眼四周,发现不少地方都积了一层灰尘,暗道这店生意不景气也不是毫无道理。
就这态度,就这环境,林澈瞬间做了一个决定:走人!
“五公里内,就我这一间录音棚,你如果要换家店,怕又得回屋换衣服,多麻烦不是?”
林澈转过身,深深看了眼店主:“你见过我?”
“没见过。”
店主头也不抬,只是微微摇了摇头。
“那你怎么知道我住这?”
“猜的。”
店主抬起头,嘴角勾起一抹玩世不恭的浅笑:“你胳膊跟腿的肤色都挺白,想必平时出行都穿着长袖长裤,现在外面阳光挺毒,以你对穿着的讲究,不至于穿着短衣短裤在外溜达。”
哟,观察力还不错!
林澈顿时来了兴趣:“我今天恰巧就想这么穿搭,不行吗?”
“当然可以,可有一点你无法否认。”
店主似笑非笑道:“拖鞋。”
林澈看了眼脚下,脸色有些古怪:“短衣短裤外加拖鞋,就不能是出行标配?”
“当然可以。”
店主先是点点头,然后饶有兴趣道:“不过我指的不是你这双鞋,而是鞋上的沾灰,上面的沾灰已经覆盖到了鞋面,就连你的脚也沾了些许尘土。”
“外面已经好几天没下过雨了,鞋脚沾水的可能性不大,唯一的解释就是你出门前用水冲过脚。”
林澈目光闪烁。
这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对方竟能通过这些蛛丝马迹分析出他就住在附近,这绝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
该不会…是遇到同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