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审达建国(2 / 2)案视你首页

向阳问道:“她下车的斜对面是什么宾馆?”

达建国道:“好像是喜什么来宾馆,记不太清了。”

向阳问道:“你离开公园的时候有没发现周围有车?”

达建国道:“没有,一部都没有。”

向阳厉色道:“这么说你不但没有杀人,也没见到有人被害?”

达建国毫不迟疑道:“我真没杀人,我们走的时候公园一个人影都没有。我没撒谎,我可以对天发誓,若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

向阳道:“别说没用的,既然你不肯说实话,那么我替你说了吧。你送那个女的到达宾馆附近掉头回县的时候,正好路过被害人的独幢院落。你瞟到被害人醉倒在自家门口,心生歹念将她装上车,再顺手从他家窗头拿到胶带,并从地上捡起烟头,而后将被害人拉到你熟悉的公园欲实施侵犯。偏偏被害人在这个时候突然惊醒过来,你怕她喊叫,马上用偷来的胶带封住她的口,因太过紧张连她的鼻子都封住了,从而导致因深度醉酒根本无力反抗的被害人窒息身亡。你见她不动便继续实施侵犯,发现被害人裤子上情况不对时,你便捡起和你发生过交易的那个站街女用过并丢弃的塞,再在被害人身上使用。并在其脸部遗下体液。而后你搜走被害人的财物,破坏背着被害人进入公园竹林所留下的脚印,驱车逃离现场回到县。现在你只认嫖,不肯招供杀人,摆明是避重就轻。你当我们好糊弄是吗?”

达建国激动道:“警官,我冤枉,这是天大的冤枉啊!就像如你所说,我送走那个站街女掉头回来再把被害人弄到自由公园,至少要半个小时吧,那我杀害被害人的时间也应该在11点钟左右才对,可你们在电视里不是讲过、被害人的遇害时间是10点半左右吗?这明显不是我干的呀!再说我要杀人,怎么可能在现场留下这么多痕迹呢?”

向阳冷然道:“谁能证明你和站街女是10点半离开公园的?你将被害人带到公园的时候,首先并不想杀她,是准备对她实施侵犯时见她突然醒过来,才拿胶带封闭她的嘴以致被害人窒息死亡的。你事后发现被害人死了,于是惊慌失措,自然顾不了这么多的细节,所以破坏掉背着被害人进公园时留下的脚印,就仓皇逃跑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达建国道:“当然不是这样的。虽然我证明不了自己是10点半钟离开自由公园的,但是公安可以根据我的交代,画出那个站街女的画像来。站街女在火车站附近活动本地口音还有你们勘察到的23公分长的红蜻蜓高跟鞋脚印站街女掉落在现场的红头发等等。公安根据这些特征找到这个站街女,不就可以证明我有没有撒谎吗?如果我只是过失杀人,就不会拿被害人家的胶带,也不会捡地上的烟头。如果我故意谋杀,就会把留在现场的物证全部销毁,将留下的痕迹全部破坏。明知杀人是死罪,我不可能这么马虎。”

顾学军走近前去,指着达建国的额头道:“你这是教我们如何办案吗?你这么聪明说明你反侦察能力很强,不容易对付,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审讯力度,决不能对你掉以轻心。”

万海通吼道:“听好来,你只需要陈述作案过程,不必分析狡辩。别那么多废话。”

达建国负气道:“反正说了你们也不信,我干脆闭嘴算了。你们爱怎么着便怎么着。”

向阳继续问道:“你从被害人家里的窗台上拿到胶带,又从她家院子里捡起烟头,目的之一是不让被害人说话,而不是要她断气。其次是想在侵犯她之后故布疑阵,转移警察的侦察视线。你老实交代,是不是?”

达建国就真不说话了。

顾学军和万海通接替向阳又轮番讯问了两个小时,达建国死不开口。

四个人见审不出什么了,便一齐离开讯问室回到监控室小议。

向阳首先发言道:“按照达建国所交代的情况,案件的来龙去脉已经很清晰了,他和站街女于公园交易完,将塞和套弃在现场。因塞被站街女使用过,所以上面粘有她的大便又因达建国是在被害人的脸部发泄,所以体液里粘上他的毛因为他们两个都在事发竹林里呆过,所以现场掉落站街女的红色头发并留下双方的清晰鞋印。这样一来,在凶案现场出现过的人,就可圈定是达建国和站街女,姜伟奇或者时创丰。在没有找到站街女之前,达建国的作案嫌疑是最大的,他可以在10点左右送站街女离开自由公园,掉转头的时候正好是姜伟奇已经对舒静进行过侵犯、并将她撂在她家的墙根下且独自离开。达建国顺手牵羊将舒静装上车,之后戴上手套拿到她家窗台上的黄胶带,又从地上捡起姜伟奇丢下的红双喜烟头,然后把她带到自由公园实施犯罪。结果他错手杀死了舒静。我之所以作出这样的推论,是因为达建国在录相厅看了艳情片,精神特别亢奋,于是他去找站街女发泄。看到醉酒的舒静时,他也是见色起意。他把舒静弄到自由公园实施侵犯,其侵犯行为也异乎常态,可见他一直处于兴奋之中。若是谋杀,他真的不会在现场留下这么多痕迹。况且谋杀都是有成因的。”

向阳说到这里,抬抬下巴,示意自己已经说完,请顾学军和万海通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