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如其人,那都是书法大家才能达到的境界,寻常人等,只是能把字写的工整罢了。”
哪有那么夸张,元香儿被夸的美滋滋的,但还是良心不安,于是赶紧解释道。
“那我不管,我看着就是好看。只要是香儿写的,都好看。”
闺蜜嘛,就是要狠狠的夸。
听着这毫不掩饰的偏爱之词,元香儿嘴角怎么压都压不住。
想到自己写字时,痛苦的感受,林晚晚炯炯有神的看着元香儿:
“香儿,香香,你能不能帮我个忙呀!”
“阿姊想做的,我都愿意帮忙。”
“之前我跟墨渊做过约定,要帮他写一个东西。
内容我倒是有,但是写字真的好难啊,手都废了,也写不了几行。”
她肯定跟毛笔有仇,每次写字,笔都有它自己的想法,写个字跟打架似的。
最主要是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却丑的要死,自己都看不下去。
付出和收获完全不成正比。
这写毛笔字吧,你要是当个消遣,会很快乐,但带着任务去写字,感受就完全不同了。
“那当然可以啦。”
阿姊可真可爱。
元香儿托腮欣赏。
“还有一件事,你能不能不要叫我阿姊了啊。”
主要是林晚晚把元香儿当小姐妹处,小姐妹却天天姐姐,姐姐的叫,很别扭。
为了避免元香儿多想,以为自己不高兴她叫自己姐姐,她又连忙说道:
“当然我不是不想认你这个妹妹,咱们心里还是以姐妹相称。
但是你可以叫我名字嘛,比如晚晚,小晚,晚儿都可以,多亲切啊。”
“好,听晚晚的。”
元香儿已经想通了,阿姊是阿姊,晚晚是晚晚,她们都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没必要把谁当成替代品。
而且晚晚对自己好,只是因为她善良,不需要自己用阿姊的名头拴住她。
“嘿嘿。”
林晚晚傻笑了一下。
“那我来跟你说说要写的东西吧。”
……
就在林晚晚和元香儿凑在一起商量怎么写书的时候,京城里,一件关于她的风暴正在渐渐形成。
李富贵自从那天听了林晚晚的乘除理论之后,惊为天人,赶紧把自己能记下来的知识写在纸上,然后如获至宝的踹进怀里,随身携带。
时不时还要取出来仔细观摩,好好思考一番。
可惜了,没有看到太子妃说的数字是什么样子,用汉字带入运算的时候,总有种不流畅,不自然之感。
真想看看原稿啊。
林晚晚:别了,字太丑,不想社死。
下午,李富贵记账核帐的时候,用了从林晚晚那学到的方法,果然速度极快,不一会就搞定了。
“大善!”
有了此法,他就可以甩那些同行一大截,事业也会蒸蒸日上,太子妃真是我的贵人。
因为效率徒增,早早下班的李富贵,悠哉悠哉的背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捋了捋长长的胡子,突然想去喝点小酒了。
嗯,那些好友,也好久没见了,都拉出来聚聚。
得此方法,不炫耀炫耀,那哪行。
李富贵已经能看到好友们吹胡子瞪眼追着自己要算法详情的样子了。
高洋收到李富贵的拜帖之后,很是诧异,这小老头不是天天忙的脚不沾地的吗?今天怎么有空递拜帖邀自己去小酌了。
一定是又搞到什么好东西了,要跑来炫耀。
不过即使知道事情极有可能是这样,但高洋还是决定去一趟。
毕竟那小老头虽然爱炫耀,但有好处也绝对会想着好友,这也是大家都愿意忍受他那点小心思的原因。
等到来到约定的酒楼,包间儿里已经聚了一大批人了。
见到高洋来了,里面的人赶紧出来迎接:
“哎呀,你可算来了,大家都在等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