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27章 初见陈桂林!(求全订!)(2 / 2)诸天之百味人生首页

雷公沉吟了一下:“我看你表弟一表人才,怎么会跑路来弯岛呢?”

华十二呵呵直笑:“当然是港岛啦,混洪兴的麻,放心,这烟也是别人给我的,很好抽!”

雷公的保镖走过来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华十二。

他本来没注意,笑着笑着看到了华十二手里软中华的烟盒上,那标志性的天安门,华表,还有那鲜艳的红旗色,笑容顿时来了一个急刹车。

“知道死的这个是怎么回事么,我跟你讲,这事儿挺有意思的”

“这样啊!”

等秘书离开之后,小黑才上前,指着华十二给雷公介绍道:“老板,这是我从港岛来的表弟,叫山鸡!”

华十二感觉自己有些转不过弯来,问道:“那你该不是来收保护费的吧!”

“没想到出来赚个外快还能遇到枪战,记得回头陪我去拜拜关二爷!”

华十二一脸懵逼,低声问道:“什么情况,咱们不是来吊唁的嘛,怎么咱们不用随礼,人家还给咱们钱?”

华十二朝雷公点了点头:“老板!”

一个花白头发,体型消瘦的中年人,在一众小弟的簇拥下走了进来,听周围人对他的称呼,应该就是这个小帮派的二号人物铁头。

说完便转身离开。

花园里摆放了休闲桌椅,雷公请两人坐下,佣人送上果盘,他这才问道:

从这天起,华十二就成了三联帮帮主雷公的保镖团队和竞选团队中的一员。

这时候华十二感觉到在前来吊唁的社团人群中传出一道杀机,但并不是针对他的,转头看去就见一个高个子年轻人从人群中挤出来,掏出手枪,一枪就把铁头打倒在地。

小黑带着华十二往里走,就见别墅里很是热闹,到处都是雷公参加竞选的标语,还有许多竞选团队的工作人员正在工作。

又有人把两人请到场地里面就坐。

他说完让华十二把烟盒揣起来,然后招呼上车,要带华十二接风洗尘,去洗个三温暖。

说完对华十二道:“表弟,叫老板!”

小黑低声道:“他不会笑,总以为自己是那些丑国巨星,阿诺,屎什么龙什么的!”

华十二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心说还真是奇葩,都混成这样了,还当什么黑涩会啊。

不远处停着不少警车,一些靠在车上喝奶茶的便衣连防弹背心都套上了。

两人一路说笑,摩托驶入了一处占地很大的山顶别墅。

他说完可能是怕被表弟瞧的轻了,一副经验老道的样子道:

小黑想了想,然后摇头道:“桂林仔就是桂林仔喽,不过这小子也活不长了,姓洪的一死,他手下二号人物铁头想要上位,就得先给前任老大报仇,这个铁头已经发布江湖追杀令,悬赏三百万花红,买桂林仔的命!”

他一把用手按住烟盒,低声问道:“表弟你到底是从哪边来的啦,你表哥我就是个黑涩会,你要是特工,可千万不要害我嘞!”

华十二笑着道:“我来了弯岛便要重新开始,以后不叫山鸡了,以后我叫华十二!”

小黑擦了一把汗:“那就不要把盒子拿出来啦,怪吓人滴,我的心脏最近不太好!”

小黑赶紧给华十二介绍:“这位就是老板的贴身保镖,他叫高捷,是个高手哦!”

小黑笑着跟华十二道:“肯定是小帮派的,少给点,主家也能省钱,真是小家子气!”

小黑扬了扬下巴:“怎么样,大场面吧!”

“小黑啊,你带你表弟过来不知道有什么事情?”

华十二注意到有座位的人并不多,更多前来吊唁的人只能站在外面,连坐下的资格都没有。

枪声一响,所有人都下意识闪开,就连铁头身边的小弟也是如此,那高个子年轻人趁机走上前,从容的又补了几枪,然后才趁乱逃走。

华十二扫了一眼,见叫嚷的是个黄毛,而且很快就被人拉去一边劝解,便不再关注。

按照山鸡的记忆拨通了一个号码,接通之后直接说道:“表哥啊,我山鸡”

可想了半天都没想明白,索性便不想了,决定就先按照山鸡的故事线走,什么时候遇到任务目标再说。

华十二都担心这小摩托随时会散架,笑着道:“表哥你慢点骑,我不着急!”

“表哥,你知不知道那个桂林仔叫什么名字?”

小黑带着他找到了正在跟秘书核对竞选工作的雷公,见后者正在说话,便示意华十二跟着他安静的等在一旁。

小黑嘿嘿一笑:“告诉你吧,他们是小帮派,老大葬礼人少不好看,要人撑场面的嘛,所以道上的人过来吊唁才会有钱拿,这样的事情很多啦,以后你就会习惯的啦!”

华十二瞪了这货一眼:“改名了行不行!”

看他样子大咧咧的,丝毫没有居于人下的恭敬神色,雷公不由微微蹙眉,但是也没说什么,朝一旁保镖吩咐道:

小黑直接就把山鸡的老底给揭了,怎么惨怎么说,说他在澳门出了状况,身上就剩下两三万块,没脸见人,这才跑路。华十二在一旁笑呵呵的,就好像小黑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小黑转头诧异的问道:“你不是叫赵山河吗?”

小黑笑着道:“我也不认识啊,为什么要给他随礼呢!”

华十二这个无语啊,这么怕死你还混什么社团啊。

“不认识啊!”

在枪声响起的刹那,小黑就把桌子掀了,用桌面挡在两人身前,等到那人走了,他这才长舒一口气:

这时候外面的警察冲了进来,有人去追凶手,更多的警察在这边给众人录口供。

第二天,已经回到弯北的华十二,在电视新闻上知道了枪手的信息。

通缉要犯,陈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