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芳芳愣住了。
“我说······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爱,以为自己高兴了就是爱,不高兴了也就不爱了,直到失去了某个人,才猛然发现,爱字冗杂的太多太多,岂止三两句,几页诉说能阐明的、能坚持的时候千万别轻易放手,失去了就去让自己变的更好!”帘子被拉开,李吏从床上翻身坐起,完全不像刚才那般有气无力的样子。
“你也喜欢王安忆的小说?”芳芳望着眼前这个邪魅至极、腰细腿长的男人,难免有着一丝的惊喜。
“是的,这是《长恨歌》里王琦瑶在被康明逊抛弃之后自叹自抑说的话,我觉得这句话很适合我们的相聚哦。”李吏走到她的面前,让她有些呼吸急促。
“我才不叫王琦瑶呢!”芳芳羞红了脸,向后退了一步。
“那你叫什么?”李吏恬不知耻的将脸凑近她的心房,鼻子几乎要碰到她那饱满的丰盈。
她想都没想,扬手直接给了李吏一记响亮的耳光,清脆的声音在空荡荡的理疗室里,令气氛变得尴尬至极,但是她甫一打完,就后悔了,因为虽然眼前这个人动作轻浮,但毕竟他没有碰到自己,而且连手都没有牵过,自己怎么能一冲动就打了人呢?
“对不起······”他的脸红的像能滴出血一般,挤出一声犹如蚊蚁般的道歉。
“没事儿,你是不是叫周芳芳呀?周芳芳,王琦瑶······”李吏却不生气,一双描着精致眼线的眼睛,勾魂摄魄般的看着她,“你有没有男朋友呀?我们交个朋友吧?”
芳芳低下了头,逃一般的跑出了理疗室。
她平庸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像李吏这样的人,浑身散发着邪气,不加丝毫的掩饰,勾引人的时候,这种气质却自成一种霸道的风流。
李吏就像一把铁锹,在这不经意之间,悄悄地撬动了她不甘平静的心。
从那天以后,李吏就展开了对芳芳疯狂的追逐攻势。他开着一辆奔放的越野车,跟他桀骜不驯的性格极为相称,每次坐在他的车上,芳芳总觉得这车就好像是一个结实稳固的花盆,而自己呢,就是那朵被人稳妥的保护、静静绽放的花一般。
这种感觉和张伟谈恋爱的时候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在张伟的身边,她就是一棵草,就是一棵杂草,只有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才会过来瞅一眼,看她是否健在。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芳芳却本能的害怕李吏,她发现,在李吏看自己的时候,他的眼神,不同于一般人看待女人时的倾慕和欣赏。
那眼神,倒像是一头狮子在看一头麋鹿,就好像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的儿子一般,看着那个沾血的馒头,渗杂了新鲜的血液和病人急迫的欲望在里面。
所以她迟迟没有胆量答应李吏的追求,只是回到家后,给人偶娘娘烧香烧得更加虔诚了。而那尊精致美丽,却没有丝毫生气的人偶,似乎能够察觉到芳芳的内心一般,她宛若樱桃红一般的嘴唇,却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就好像那俯瞰芸芸众生的神,藐视着这无知众生。
就在风言风语在护士站里,流传不息的时候,当所有人都背对着芳芳说三道四的时候,李吏又做出了更为大胆的举动,将这本来就烧的通红的炉火,烧的更旺了。
“做我的女朋友吧!”在一个明媚的午后,他将一大束玫瑰,递到了坐在护士站里写病历的芳芳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