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山把信封了起来,交给一个驿卒。
他每到一个驿站就要送出自己的家书,但越是靠近西南边疆,驿站的数量便越少,而距离上一次送信已经过去了五六天的时间,这次是三封信共同寄出,十分厚实的一叠。
他穿着沉重而冷厉的铠甲,上挑的凤眼摄人心魄,弥散着属于上位者的强势,因为长期骑马而布满茧子的手不耐地敲击着柜面,指尖隐隐还沾着不知道属于谁的血迹。
驿卒不敢耽搁,当即收了信件,牵了马儿就要走。
李远山喊住他:“等下。”
此处驿站距离他所在的瑶水只有半天脚程,若是傻奴回信,或许他还能收到。
他心头一动,“可否请京城的驿卒带回一封信给本将。”
驿卒不敢怠慢,连忙称是。
他以前就听说过这位将军的名字,但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这位大将个子高出常人许多,身材魁梧,投下的影子如同山一般笼罩了他,身上的血腥气和压迫不由得让他想到这次瑶水之战的残酷。
昨天瑶水传来消息,说是敌军被打得落花流水,对方大帅一看大势已去,就下令撤兵五十里,落荒而逃。
这本是好事,谁也料不到之前在瑶水瑶南烧杀抢掠的一支军队居然这么快就被打退了,镇国大将军果然名副其实,是个战无不胜的传奇。
但问题就出在,这个李将军率领几十精兵不依不饶地追出了国界几十里地,把敌军全部歼灭了不说,还把对方大帅的人头悬在两国交界处的瑶水城门外,那双含恨的眼睛就那样不甘地圆瞪着。
据说,敌军藏身的村子也被烧了,那里面还有许多无辜的他国百姓……
能如此杀人不眨眼,接二连三干下这种事情的,也只有李远山。
驿卒觉得自己刚才和李远山那样对视还能活下来都算命大。
李远山冷冷地瞟了驿卒一眼,转身上马回了营地。
这次的胜利太过顺利,顺利到李远山都有些怀疑,对方是不是在给他下套。
他们既能搅和得瑶水人畜不宁,就不会这样轻易被剿杀。
他到达瑶水城门,看了眼挂在城门上起到威慑作用的人头,眼神冷淡。
“将军,您回来了。”李远山的副手接过马缰,拍拍雷电的头,道:“将军,这边情势已经稳定,对面那些老鼠已经递来了停战书,咱们大可以回京了。”
李远山脚步一顿,扭头看向副手,目光耐人寻味。
这个时候让他回去……
副手忙低下头,“属下只是看将军思念家人,随口一提。”
李远山薄唇轻掀,口吻不痛不痒,“那个村落的人死得莫名其妙,本将不会这样算了。”
敌方逃兵和大帅是他杀的不假,但不是一整队,而是三十个;村庄也不是他放的火,他走时那个村子还好好的,他还逗了其中一个看起来傻傻的小孩儿,因为他觉得那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笑起来像极了他家的傻东西……
他们马行一炷香后,身后不远处就燃起了浓烟,他带人赶紧回去,那个小孩,还有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灰烬。
短短一柱香,杀人、灭口、放火,还把锅扣在了他的脑袋上,李远山为此恼火了一整夜。
尤其是当他看到那个像傻奴的孩子烧焦的手里还握着他送的小皮鼓时,他如遭雷击。
孩子都烧成炭了,小皮鼓却完好无损,无疑是对他李远山的一种强烈示威和敲打——看到了没有?我们知道你的软肋。
那个小皮鼓是傻奴玩过的,他随手带过来当个念想的物件……
城镇上方云波诡谲,一场大雨即将到来。
他的眼睛盯着城头死不瞑目的人,心中疑问:要是他没有把傻奴的小皮鼓给那个小孩,那个村里的人还会不会死?
*
傻奴拿到李远山寄出的家书已是半个月后,她双眼亮晶晶地盯着管家,管家只看了那些信一眼就捂住了眼睛,“夫人,这些话老奴说不出口啊!”
傻奴有些失望,老太太和闺中好友去五台山烧香了,没一个月回不来,管家不肯念,她也不识字……她好不容易才盼来了他的信。
管家偷笑道:“夫人可以等将军回来亲自念给您听。”
远山……
想到这个名字,傻奴的耳朵悄悄变红。
明明那个人不在家,可她竟觉得自己的耳朵变湿了,仿佛是之前他哄自己睡觉时,经常会做的那件事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