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四章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2 / 2)爸爸写的小说,实在是太致郁了!首页

“太好了!余闲老师,您看,要不咱们谈一下合同和酬劳的事?”

“行,这个你们按行业标准来吧,我也不太懂。”

余闲随口说道:“不过,我能给你们的,是非专有改编权。”

版权改编授权有两种。

一种是专有改编权,另外一种则是非专有改编权。

专有改编权就是说在协议期限内,余闲把改编权交给郝仁,只能是郝仁独有,余闲不能再将改编权授予其他人。

非专有改编权则不同,余闲现在把版权授予郝仁之后,他还是可以再授予其他人。

对于小品作品来说,这个其实没什么区别。

因为大部分小品都是晚会作品,基本不涉及商业用途。

晚会举办方除外。

“这个没有问题的,余闲先生,您也是四明市人吧?”

“方便的话,给我个地址,我过去找您,咱们把合同当面签了?”

郝仁说道。

他已经是迫不及待要拿到改编权了,免得夜长梦多。

不然的话,就只能硬着头皮用之前的本子。

但那对于有强迫症的他来说,无异于强迫自已吞食一口巧克力味的屎。

“好,我在……”

余闲随后说出了他家附近的商场名字。

“好的好的,这个地方我知道,离我挺近的。”

“余闲老师,我大概半个多小时左右能到您那儿……”

余闲愣了下,现在都差不多九点了!

这签合同都不准备隔夜的吗?

好在商场这会儿正热闹着,余闲便点头了:“那行吧,你到了之后联系我,我在门口等你。”

“嗯,好。”

挂了电话后,余闲换稍正式一点的衣服。

哭笑不得地对正在擦头发的林俞静说:“得,我还得再出去一趟。”

“是的改编权吗?已经跟对方谈妥了?”

“对。而且他们还挺急。”

“那就有可能是为了月底的双节晚会。”

“倒也是。”

余闲点点头,道:“那我先出去一趟,你要不要也过去?”

他想着,这位郝仁好歹也是个明星,说不定林俞静挺感兴趣。

结果林俞静却一脸茫然:“神经病,你去签合同,我去做什么?”

“哈哈,那好吧,我先过去了。”

“别忘了带钥匙。”

“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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